貿易與環境談判進展
- 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
- 200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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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與環境工作小組
一、談判依據、範圍與期程
依據
2001年11月杜哈部長會議宣言,WTO成立貿易談判委員會(Trade Negotiations Committee, TNC),以負責處理部長會議決議納入之各項談判議題。2002年2月1日第一次TNC會議決定在現有的談判小組架構下,設立「WTO貿易與環境談判小組」
(
Committee on Trade and Environment
,簡稱
CTE
)
,
並由加彭代表團團長Mr. Yolande Bike擔任主席,推動環保議題之談判工作。
根據杜哈部長宣言指示,
貿易與
環境談判
小組
新回合談判範圍在於
就WTO目前相關規定與會員在國際多邊環保公約下所具有義務間的關係展開談判,並談判削減或廢除環保貨品與服務貿易之關稅與非關稅障礙等。有關漁業產品補貼亦納入談判之範圍,惟必須配合WTO相關協定之談判內容等項目
(詳見第6、31、32、33與第51段)。談判期程方面,會員應於會員應於2003年9月墨西哥部長會議進行期中盤點;2005年1月1日前完成談判。
二、談判進展
該小組於2002年共舉行
三
次
例行會議與三次特別
會議,
會議
日期分別為
3月21日、6月13-14日與10月8-9日,以及3月22日、6月11-12日與10月10-11日
。本
(2003)
年度
並
已
分別
於2月
14
日
與4
月
29
日
,以及
2月
12-13
日
與5
月1-2日舉行
兩次例行會議與兩次特別
會議
,其中2003年5月1-2日舉行的特別會議中,更
第一次邀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及六個MEAs
(多邊環境協定)
之代表參加,
並
進行建設性之意見交流。
歷次會議皆以杜哈宣言中的三個議題為中心,即1.WTO規範與多邊環境協定(MEA)特定貿易義務(STO)間之關聯性;2.WTO與MEA間之資訊交換及授予觀察員之標準,以及3.環境商品及服務之關稅與非關稅障礙之消除
等
議題
展開談判。
目前各會員國就
其中第一項議題已鎖定
華盛頓公約(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
CITES
)
、蒙特婁等六項主要環保公約進行具體研析;第二項議題進展順利,各方預期坎昆部長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