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堅明,《因應貿易自由化 水權最適配置與水權交易制度建置經濟分析》,台灣土地金融季刊36:4 p.1-23。

本文考量水資源平衡方程式及政府預算平衡的情況下,建立兩階段的最適控制模型,在用水單位自利動機之需水行為下,求解政府最適水權核發量,依據本文的研究結果發現,水權分配原則應該綜合考量:水文、用水成本、區域需水量、及政策參數等影響因子,據此政府水利主管機關應依不同『區域』、『用水事業單位』`『水文條件』及『政策措施』分配 不同的合理水權量。此外,為同時兼顧水權總量管制及消除福利分配之差異,降低水權分配 執行成本,建立水權交易制度是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