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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的最新動向—印度退場、香港進場

一、背景

  2019年11月4日,第三屆《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高峰會召開,並發表RCEP聯合領袖聲明,指出RCEP成員國已完成RCEP文本20個章節和市場進入的談判,預計在2020年簽署;惟印度稱存在重大且未被解決之問題,暫不加入RCEP,以致RCEP成員國從原16國變成15國。

  2020年迄今,東協輪值主辦國越南在東協各國面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重大疫情期間,仍積極奔走,召開視訊會議持續RCEP談判動能。各國重申將於2020年底前簽署RCEP的決心。依此,RCEP可望在2020年或2021年完成簽署,以東協原有的數個「東協加一」FTA為基礎,建構全球經濟規模最大的自由貿易區。

  在RCEP可望成形之際,印度在2019年11月正式宣布退出RCEP談判,香港則在繼實施東協-香港自由貿易協定(FTA)後,預計將爭取加入RCEP,以振興香港近年因美中貿易戰、新冠肺炎疫情等而備受衝擊的經濟與貿易投資活動。印度、香港因應RCEP進展的政策看似截然不同,背後卻有其因應當前國際經貿局勢之策略性思考與規劃,值得我國參考。依此,本文首先將簡介RCEP談判進展,然後將分別分析印度與香港因應當前國際經貿變局之政策與進展,最後提出結語。

二、RCEP最新談判進展

  去(2019)年11月東南亞國家協會(以下簡稱東協)於2019年11月假泰國曼谷召開第三屆RCEP領袖會議,會後發表聯合聲明,宣布除印度以外,RCEP的15個成員已結束所有文本及實質市場進入談判,並將準備法律文本,以確保於2020年正式簽署協定。

  RCEP自2013年啟動談判,迄至2019年,已經召開28回合談判、7次部長級會議及3屆領袖會議,歷經7年的談判原本進度緩慢,然因美中貿易衝突、國際貿易保護主義興起、國際經濟景氣趨緩等因素,對亞太區域經濟負面影響逐漸擴大,以致RCEP終於在東協輪值主席泰國及其他國家力促下,宣布完成實質性談判,不過,由於印度以無法獲取經濟利益為由,宣布暫緩加入協定,東協、日本等國宣布將全力爭取印度重返RCEP,但在此同時,也將持續完成RCEP後續之談判與簽署協定事宜。

  RCEP原為東協10國及與其已簽署FTA的6個夥伴國(中國大陸、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印度)談判之FTA,原計16國成員,涵蓋人口超過36.15億,約占全球一半之人口,國內生產總值(GDP)約佔全球比重近40%,貿易總額佔全球比率約30%,各方面均遠超過現階段《全面進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CPTPP)的規模。雖然印度暫時退出談判,RCEP將因減少印度約佔全球GDP之7.5%而縮減經濟規模,但不致影響其做為亞太地區最重要經濟整合機制的重要地位。

  今(2020)年年初以來,新冠肺炎疫情自中國大陸武漢開始向亞洲、美歐國家蔓延,重挫東協及其他RCEP成員經濟,也加深各國認為應積極推動RCEP完成簽署的動力。在東協輪值主辦國越南的積極推動下,今年以來東協陸續召開多次以視訊會議方式進行之東協部長級會議、領袖會議、以及針對新冠肺炎疫情之特別峰會等。2020年6月3月,RCEP第十次期中部長級會議召開後,各國發表聯合聲明,重申將以2020年為目標簽署RCEP,同時持續爭取印度重返RCEP。

三、印度退場—檢視印度的新FTA政策

  印度在2002年與東協簽署東協-印度自由貿易協定架構協定,然後陸續完成貨品貿易、爭端解決、服務業貿易、投資等數項協定,建構完整的東協-印度FTA,成為「東協加一」FTA的一員,也因此名正言順成為RCEP的談判成員。然印度對於洽簽FTA的基本態度仍相當保守,因此雖自2012年加入RCEP談判,但因對中國大陸互相開放市場始終疑懼甚深,且談判立場反覆不定,因此多次造成RCEP談判進度嚴重延宕。2016年馬來西亞等國談判代表曾提議要求印度需在繼續談判與退出之間做出選擇,以免耽誤東協整合大局,惟當時印度代表仍堅持持續RCEP談判之立場,但其後未見明顯改善。此一前例可解釋雖然日本、新加坡、越南等宣示將力挽印度重返談判桌,但因東協國家已對印度失去信心,因此談判進程並未因為印度退場而暫緩。

  截至目前,雖經日本、新加坡政府積極居間遊說,印度莫迪政府仍未改變態度。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近來美國與印度在川普政府的印太戰略下關係漸趨密切,雙方進行洽簽「初步有限度的貿易協議」(initial limited trade package)的談判進展順利,未來是否可能朝向洽簽涵蓋範圍更大的美印FTA邁進,值得觀察。此外,美商蘋果公司自去年開始移動一部分供應鏈至印度,也將加深美商在印度的布局與美印供應鏈合作。印度政府與智庫認為,印度與美國洽簽貿易協定將可解決美印貿易摩擦,更可藉由加強美印關係對抗中國大陸日漸強大的經濟影響力,因此態度甚為積極。

  印度為南亞大國,因其重要地理位置、龐大人口、民主體制、國防能力與經濟成長動能備受國際矚目。近年印、中兩強在經濟、區域安全、軍事各層面的較勁與對抗,使得印度成為美、日聯合抗衡中國大陸的行動下,優先拉攏的對象。然川普就任後,美印貿易摩擦頻仍,首先係因2018年美政府以232條款為名,對自中國大陸、印度等國進口鋼鐵與鋁製品課徵各25%與10%的額外關稅。隨後,美國在2019年5月宣布將中止印度產品出口至美國時適用美國普遍化優惠關稅制度(GSP)的受惠國身分,同時亦將取消印度太陽能電池(CSPV)、大型洗衣機出口美國可豁免適用全球防衛稅的規定。印度不滿川普政府單邊措施,亦宣布對自美國進口的29項產品課徵報復性關稅,包括杏仁、蘋果、胡桃等。

  根據媒體報導,上述美印「初步有限度的貿易協定」預計涵蓋雙邊約15%的貿易量,預計美國將爭取納入美國關切對印出口的農產品,如畜產品、禽肉、豬肉、櫻桃、苜蓿草等,以及農產品相關檢驗檢疫措施;美國亦希望印度調降如機車、資通訊產品等關稅,以及放寬醫療器材的價格限制措施等。印度則最關切對美出口的紡織成衣、製鞋等產品能否恢復適用GSP優惠關稅。

  印度近10年經濟成長率大致維持在6%至7%間,經濟表現強勁,為全球經濟成長最快速的主要經濟體之一。然自2020年年初開始,因爆發嚴重疫情,目前已成為全球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案例第三高的國家,僅次於美國與巴西。截至8月上旬,確診案例數已超過200萬人,死亡人數超過4萬人。疫情與封城令重挫印度經濟。2020年第一季GDP成長率降至3.1%,為2012年以來最低。

  面對經濟成長趨緩,以及為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變化為印度帶來的重大契機,莫迪政府亦宣布將加強與非洲、中亞、拉丁美洲、南亞等國家間的經貿合作、將加強日印合作以推展出口貿易、提升經商便利度及整合物流服務等。展望未來,印度短期內重返RCEP的機會甚微,但是否將因此開展較積極的FTA對策,美印協定談判進展將是重要的觀察指標。

四、香港進場—香港參與經濟整合之政策

  香港為國際知名的自由開放經濟體典範與國際貿易與金融中心,長期在眾多國際評比中名列前茅,然香港近來因去年發生反送中運動,今年又因中共在香港施行《港區國安法》,引發國際社會陸續制裁,對香港國際地位與實體經濟已投下極大的陰影。香港去年經濟成長下滑,今年以來新冠疫情更造成香港有紀錄以來最差的經濟表現。一般認為,香港為振興經濟與貿易,將更加積極參與區域整合,以嘗試維繫其國際金融、貿易、運輸中心之地位。

  針對香港在1997年回歸中國大陸後參與對外經濟事務的地位問題,尤其是參與經濟整合所涉之獨立對外洽簽經貿協定之法律事宜,中英兩國曾發表共同公報,表示香港維持以個別關稅領域之地位,獨立處置其對外經貿關係。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大陸,在中國大陸於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前,一直扮演大陸經濟的重要中介角色,肩負全中國大陸對外的經濟聯繫,是大陸對外貿易的主要中轉地,也是外資進入大陸的重要管道。在此原則下,香港遂得以經濟體(economy)、個別關稅領域(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等身分,參與各類經貿組織及在各國際組織如WTO、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下開展會務及對外談判。

  2000年後,國際間洽簽FTA蔚為風潮,香港在與中國大陸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之後,再陸續與紐西蘭、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智利、澳門特別行政區、東協、喬治亞、澳洲簽署7項FTA,協定適用範圍涵蓋香港特別行政區所轄的香港、九龍、新界以及其領水。

  其中,2019年3月26日,香港與澳洲簽署FTA與投資協定,已於2020年1月17日生效。東協─中國大陸香港FTA與東協─中國大陸香港投資協定亦已分別於2019年6月11日與6月17日生效實施,截至2020年6月,除汶萊與柬埔寨外,已對其餘東協8國生效。

  如檢視2014年香港推動與東協洽簽FTA的背景,當初即是以加入RCEP為其最終目標。2011年東協通過將展開RCEP的討論,2014年7月,香港與東協展開東協─中國大陸香港FTA與東協─中國大陸香港投資協定的談判。在此期間,一方面中國大陸自2013年推動「一帶一路」倡議,隨後賦予香港在「一帶一路」倡議中擔任「超級聯繫人」的角色,以進一步發揮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功能,協助各國與「一帶一路」國家在金融、貿易及商業等各方面的合作。在另一方面,依據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在2015年11月答覆香港立法會的說明,香港政府將盡快完成東協─中國大陸香港FTA談判,以爭取最終加入RCEP。除與東協FTA外,香港亦與RCEP成員紐西蘭、澳洲簽署FTA,僅剩與日、韓、印度尚無FTA的連結。

  2017年11月,香港與東協簽署FTA與投資協定後,為爭取參與RCEP,2018年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正式出訪印尼,希望爭取印尼支持香港參與正在談判中的RCEP,推動和加強雙方在經濟、貿易、投資以及文化、學生交流及鐵路人員培訓等方面的交流。2020年1月,香港中華總商會呼籲香港探討加入RCEP相關協定,以有助於港商及專業服務產業爭取更有利的市場准入條件。

  今(2020)年年初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對香港與全球經濟衝擊及許多國家封城鎖國等影響,第一季經濟成長率較去年同期重跌至-9.08%,為1974年以來最大衰退幅度,進出口貿易、旅遊觀光與本地零售業等均遭受空前打擊,其中服務業出口與零售銷貨量分別暴跌37.8%與36.9%,創下香港有紀錄以來最大單季跌幅。

  受到2019年反送中運動下長達數月社會抗爭等影響,在美國傳統基金會最新發布的2020年「全球經濟自由度指標」(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中,2020年香港在投資自由度、經商自由度等得分下降,致自連續25年的冠軍寶座跌落至第二位。另在瑞士國際管理學院(IMD)最新發布的2020年世界競爭力評比報告(World Competitiveness Ranking)中,香港亦由前次報告的第二名退居第五名。

  值得注意的是,6月30日中共人大通過《港區國安法》草案,香港政府迅速在當晚宣布生效實施,引起國際社會譁然。在歐美國家頻頻聲援香港及撻伐中國大陸聲中,美國參眾兩院迅速通過《香港自治法》,要求美國總統最晚應在一年內實施制裁,已由川普在7月14日宣佈簽署後生效實施,川普並宣布終止給予香港有別於中國大陸的特殊地區,未來將給予香港與中國大陸相同的貿易待遇,包括限制對香港出口敏感或軍民兩用技術,將須個別申請許可證,以及將對香港出口至美國貨品課徵301關稅等。此外,英國、澳洲等逾20個國家亦發表聯合聲明,表達對《港區國安法》關切,指責中共破壞「一國兩制」原則所保證的香港高度自治、權利及自由,惟各國尚未進一步決定採取經濟制裁措施。

  對香港來說,未來必須透過加入RCEP,積極參與經濟整合,維持香港國際貿易、投資、對外交流的動能。2019年東協國家排名香港第二大貨物貿易夥伴,雙邊貨物貿易金額共計1兆180億港元,佔香港對外貿易總額比重約12%,僅次於中國大陸內地(約占50%)。至2018年底,東協為香港的第四大對外直接投資(FDI)目的地,累計投資金額約4,800億港元,同時東協也是香港的第六大外來直接投資來源地,累計投資金額約5,330億港元。

五、 結語

  從2019年邁入2020年後,全球政經局勢與產業生態出現歷史上少見的重大翻轉。許多國家遭逢數十年罕見的經濟重創,因此紛紛提出各式經濟紓困方案,同時亦調整對外經貿策略或產業、貿易政策,期能帶動出口貿易、吸引投資。在振興經濟的思考下,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後各國參與及推動經濟整合的政策將逐步調整,其轉折與變化應予後續觀察。

  RECP為當前國際間即將成形的最重要巨型FTA。受到全球景氣低迷、美中貿易對抗等影響,東協國家對於催生RCEP的態度轉趨積極,當前更寄望能藉RCEP注入貿易動能及吸引來自RCEP國家的投資,緩和新冠疫情造成的影響。在此考慮下,印度是否重返RCEP亦不影響各國推動RCEP的意願。

  在RCEP談判過程中,印度態度反覆多變且對開放貨品市場、調降關稅的談判立場保守;印度亦希望各國開放服務業模式四對於自然人移動的限制,為印度軟體工程師、英語教師及其他專業人士創造更多海外工作機會。然印度爭取事項多未獲其他國家支持,因此認為印度無法自RCEP獲益,遂宣布退出談判。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印度目前雖無意加入RCEP,但並非排拒所有貿易協定,例如印度輿論與學者對於美印貿易協定,即一面倒地支持,並期待未來能夠進一步擴充至全面性的FTA。印度政府著眼於美印協定將解決印度重獲美國GSP待遇,更重要者,將有助印度吸引美商如蘋果公司等將供應鏈自中國大陸轉移至印度。

  對香港來說,香港自1997年以來在「一國兩制」下以個別關稅領域身分與各國建立密切經貿往來,長久以來世界各國亦尊重香港自治與經貿活動的獨立性,使得香港得以維持國際貿易、運輸、金融中心之地位於不墜。然而,由於中國大陸強推《港區國安法》,川普政府對香港提出各種制裁或反制措施,短期內雖不致立即造成跨國企業與大量資金撤出香港,但中長期勢必將削弱香港國際地位。

  香港為中國大陸經濟對外的平台,也是中國大陸推動一帶一路計畫的重要中介者,香港與東協FTA生效後將扮演協助東協企業爭取一路一帶市場商機。由於新冠疫情後亞太經濟整合將更加重要,中國大陸與東協的經貿關係將更臻緊密,中國大陸一方面將力促今年底RCEP完成談判,另一方面則可預期其將力促香港以新會員身分加入RCEP擴大成員之談判,以提供香港新的發展契機,深化與東協及其他RCEP成員間的經貿合作。

  印度與香港雖對RCEP採取不同的立場,但其依據自身經濟利益,積極參與經濟整合或選擇性地推動貿易協定的政策卻不分軒輊。印度捨棄RCEP,爭取美印協定與美商供應鏈;香港先推動與東協FTA,再擴大至爭取RCEP。兩者的作法都值得我國深切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