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動態
第35屆東協高峰會(35th ASEAN Summit)及相關會議於11月2日至4日在泰國曼谷舉行。其中,第三次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領袖會議於4日舉行,會後發表聯合聲明宣布:RCEP15個成員結束所有文本及實質市場進入談判,並將準備好完整法律文本,以確保於2020年正式簽署協定。由於美國採取更多的保護性貿易政策,日本、中國大陸和東協等國組成之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被視為是推動自由貿易的關鍵動力,東南亞領袖擔憂美中貿易戰可能產生之負面影響,努力於11月4日推動達成RCEP初步協議,然而難以滿足印度所提之新要求。
印度總理莫迪認為RCEP未能解決印度關切問題,決定不加入,主因為印度多年來與中國大陸有巨額貿易逆差,印度擔憂開放將使來自中國大陸廉價的農業和工業產品,大量湧入印度市場。其於RCEP峰會表示,印度主張廣大的區域整合、更自由的貿易並遵守國際規則秩序,持續積極、建設性地參與RCEP談判,然而在RCEP談判7年期間全球經濟貿易情況發生許多改變,成員不能忽視這些變化;RCEP當前形式並未完全反映出RCEP基本精神和商定的指導原則,也無法令人滿意地解決印度懸而未決的議題及憂慮,在這種情況下,印度不可能加入RCEP。
【主要取材自India Today,2019年11月5日;Washington Trade Daily,2019年11月2日;bilaterals.org,2019年11月2日、10月28日】
重點評析
今年東協輪值主席泰國力促在11月於曼谷舉辦的東協高峰會議期間,完成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長達7年的談判,雖然最終宣布順利完成實質性談判,預計將於2020年簽署RCEP協定,然因印度在最後關頭以無法獲取經濟利益為由,而宣布暫緩加入RCEP,成為今年東協展現經濟整合成果的一大憾事,也將削弱RCEP的重要性與影響力。
第三屆RCEP領袖會議於11月4日舉行,會後各國發表聯合聲明,宣布除印度以外,RCEP的其他15個成員已結束所有文本及市場進入談判,並準備法律文本,以確保於2020年正式簽署協定。印度尚有重要問題未能獲得解決,日本等國將盡力與印度協調,期能通過各方滿意的方式,說服印度重回RCEP。
RCEP為東協10國及與其已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的6個夥伴 (中國大陸、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印度)談判之FTA,原計16國成員,涵蓋人口超過36.15億,約占全球一半之人口,國內生產總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約佔全球比重近40%,貿易總額佔全球比率約30%。雖然印度表示暫時退出談判,RCEP將因減少印度約佔全球GDP之7.5%而縮減經濟規模,但仍不致影響RCEP將成為亞太地區當前最重要經濟整合機制的地位。
RCEP自2012年宣布正式啟動,從2013年至2019年11月為止,RCEP已舉行28回合談判、9次期中部長會議(Intersessional Ministerial Meeting)、7次年度部長會議(Ministerial Meeting),並在2017年、2018年與2019年年底各舉辦一次RCEP高峰會。單在今(2019)年1至11月期間,RCEP成員國便舉行了4回合談判(第25、26、27、28回合)、3次期中部長會議(第七、八、九屆)、1次年度部長會議(第七屆)、1次RCEP峰會(第三屆), 顯示RCEP成員自2017年以來試圖加速談判進度的企圖。
事實上,由於川普的單邊主義迄至目前已對東協之泰國、馬來西亞、越南等國鋼鐵、太陽能板等實施單邊關稅,東協國家、中、日、韓等均認為必須加快區域整合腳步,以對抗美國川普政策所帶來的貿易不確定風險,不僅成員對於全面進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RCEP態度更趨積極,不少國家亦重拾雙邊主義,爭取洽簽雙邊FTA,以拓展海外市場,對抗經濟下修的壓力。
RCEP談判即明顯受到各國態度轉趨積極的影響,CPTPP前身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在2016年2月簽署協定文本後,對RCEP曾經造成刺激,明顯加快談判步伐,隨後在2017年1月美國退出TPP,RCEP重要性更加水漲船高。然而,因RCEP是以東協已簽署的東協加一FTA為基礎,因此彼此尚未簽署或談判FTA的國家,遂成為2018年以來RCEP談判的主要關鍵,包括中國大陸與印度、中國大陸與日本、日本與韓國、印度與澳洲、印度與紐西蘭等國間之雙邊談判。其中,中國與印度間迄今未曾計畫與展開FTA談判,因此過去以來談判即因印度要求對中國大陸調降關稅的涵蓋率應有更大的彈性 (即將更多產品排除在降稅範圍之外),以致談判陷入膠著。最終,莫迪政府因印度國內擔憂對中國大陸超過500億美元的年貿易逆差,將在印度加入RCEP後更加惡化,以及印度地方選舉等政治考量,選擇暫緩參加RCEP。 印度的決定引起各界譁然,也使得亞太經濟整合藍圖因南亞最大經濟體缺席,成為一大缺憾。
展望未來,如後續工作順利進行,東協預計在2020年簽署RCEP,在2021年生效實施。因RCEP的15國(印度除外)間將進一步互相開放市場,勢必對我國廠商造成影響,我國應針對RCEP對我整體經濟、貿易、投資活動之影響,以及不同產業別之衝擊與機會,進行質性與量性之影響評估。惟須注意者,由於我國短期內加入RCEP的機會不大,再加上美中貿易戰已造成東南亞國家的地位大幅上升,尤其越南、泰國、柬埔寨等國重要性水漲船高,RCEP生效後將對我企業至東協或日、韓等投資造成更大的誘因,因此未來廠商勢必加快至東南亞投資腳步,我廠商持續擴大外移,對我經濟之負面影響必須予以關注。
RCEP實施後,如我國無法參加,將持續影響我國對RCEP國家之出口,其中雖然屬於零關稅之資通訊產品、積體電路等不致受到衝擊,但對其他關稅較高的產品,尤其是農產品、機械、石化產品、紡織原料等產品,出口恐將更形艱難。
反之,臺灣若有機會加入RCEP區域整合之行列,將有利我國對東協國家及其他RCEP國家之出口與投資布局,可能有助拓展RCEP市場及降低我國對中國大陸市場之依賴。不過,由於中國大陸為RCEP成員,我國是否將爭取加入RCEP,將觸及兩岸經貿關係之調整,必須謹慎因應,包括我國是否擴大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下的合作,在RCEP下進入更深度整合的階段。在投資部分,如加入RCEP,則可能我國須放寬我對中國大陸投資限制,亦恐將加深國內部分人士對擴大陸資來臺可能對國家安全產生的疑慮。(徐遵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