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依據馬拉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以下稱為「WTO協定」)第12條之規定同意,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稱為「WTO」) 與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以下稱為「中華台北」), 鑒於中華台北加入馬拉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之工作小組報告WTO文件WT/ACC/TPKM/18, 2001年10月5日(以下稱為「工作小組報告」),
考量中華台北加入WTO協定之談判結果,
同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