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總幹事奧孔約伊韋阿拉(Ngozi Okonjo-Iweala)與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FAO)總幹事屈冬玉於今(2023)年12月1日,在杜拜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8回締約方會議(the 28th Conferences of the Parties,COP 28)時,簽署合作備忘錄,希冀進一步鞏固雙方在農產品貿易及糧食安全等議題的合作關係,並共同推動聯合倡議行動,以有效對抗局勢日益嚴峻的全球糧食危機。
依據備忘錄內容,雙方組織將針對糧食安全、農產品系統(agrifood systems)、農業技術、漁業、林業、氣候變遷、生物多樣性、環境、營養、區域合作、貿易及女性賦權(women's empowerment)等十七項領域展開合作,並提出政策綱領與技術支援,鼓勵成員國具體依循實踐,促進永續發展目標。
WTO與FAO皆表示將積極參與對方組織活動,FAO承諾將加入WTO秘書處轄下之標準與貿易發展基金會(Standards and Trade Development Facility, STDF),共同商訂農產品貿易之衛生檢疫標準及措施,為雙方成員國提供具有科學依據之政策建議,避免檢疫問題遭到濫用成為一種新興的技術性貿易障礙;同時,協助包含非洲國家在內之開發中國家,提高農產品的衛生品質及食品安全,減少國與國之間由於技術能力落差而可能產生的差別性待遇。此外,FAO亦表示,將協助WTO落實2022年《漁業補貼協定》(Agreement on Fisheries Subsidies),敦促成員國加強限制非法捕撈及過度捕撈等有害漁業活動,並減少不必要的漁業補貼,共同維護海洋漁業資源。
WTO則表示,將規劃以觀察員身分參與FAO與其體系機構之活動,協助FAO強化農業市場資訊系統(agriculture market information system, AMIS),共同提升全球農產品市場的公開透明性,透過貿易調和全球糧食資源及存儲能力,降低糧食危機發生的風險;同時,WTO亦將加入FAO每年定期發表的《世界糧食安全和營養狀況》(The State of Food Security and Nutrition in the World)研究報告之編寫工作,針對農業及糧食安全與貿易之間的關係提供意見,共同提升全球農產品貿易市場的穩定安全。
另外,WTO與FAO目前皆屬於聯合國秘書處全球糧食、能源和金融危機應對小組(Global Crisis Response Group on Food, Energy and Finance)成員,雙方亦共同表態,將遵守2015年聯合國《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的要求,加強關注貿易活動對氣候變遷的影響,推廣實施可持續性發展的農業技術,提升永續農業產品的國際貿易,調和貿易自由、糧食安全與氣候變遷等議題,合作對抗糧食危機。
【由鄭力豪綜合報導,取材自WTO,2023年12月01日;FAO,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