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拜登於美東時間今(2023)年8月7日簽署《美臺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案》(US-Taiwan Initiative on 21st-Century Trade First Agreement Implementation Act),使該法案正式生效。該法案為《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U.S.-Taiwan Initiative on 21st-Century Trade)之下首項達成的協議,並承諾美國政府將就該倡議下的未來協議與國會進行協商。
臺美雙方於2022年6月啟動《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雙邊會談架構,並於今年6月1日簽署;其涵蓋了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反貪腐、中小企業、農業、標準、數位貿易、勞動、環境、國營事業、非市場政策與作法等章節內容,旨在加強台美雙邊經貿關係,但不包括市場進入條款。而《美臺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案》則最早在今年6月由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Senate Finance Committee)和美國眾議院歲入委員會(House Ways and Means Committee)的主席所宣布,並且在6月通過眾議院、7月通過參議院之審議。
眾議院版本的發起人、眾議院歲入委員會主席、密蘇里州共和黨人傑森·史密斯(Jason Smith)表示:「這項立法加強了美國與此重要盟友的關係,並確保美國人民在未來的貿易談判中透過他們的代表發出強而有力的聲音」。另有觀察人士指出,該法案除了為了表示對於台美經濟接觸的加強支持外,也是為了加強美國國會對於美國貿易政策的權威。
歸納新法律之要求,重點包括:(1)美國貿易代表署(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在與台灣分享談判文本之前,必須先向國會展示並允許國會審查談判文本;(2)USTR必須在三天內向國會分享台灣草擬的任何文本;(3)在談判期間USTR必須向國會提供每日簡報。其還要求,除非美國總統在達成協議前60天公開文本,並將批准該文本的法案頒佈為法律,否則未來的協議不會生效。另外,拜登總統亦對此表示,若該法案侵犯憲法賦予拜登(美國總統)與外國夥伴談判的憲法權利,拜登政府將視其為不具約束力。
【由吳安琪報導,取材自South China Morning Post,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