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與瑞士均於今(2020)年12月2日向WTO提交其同意加入書(instrument of accession)及接受書(instrument of acceptance)以完成加入修訂版《政府採購協定》(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 GPA)的最後程序,並將於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此前英國曾以歐盟會員國身分加入該協定,英國並在脫歐的過渡期間持續參加至今年12月31日止。此次英國以獨立的締約國身分加入GPA,將確保英國能夠無縫接軌在GPA的締約國權利。修訂版GPA於2014年實施,該修改方案大幅擴大適用於GPA的政府實體,延伸至不同的政府部門及機關之採購業務,同時增加新的服務項目。
現任WTO副秘書長易小准表示已收到兩國提交的同意加入書及接受書,並表示英國與瑞士清楚表明兩國堅定致力於建立一個開放及有章可循的政府採購貿易體系,並肯定英國與瑞士的加入,能夠在透明、良好治理、不歧視及公平競爭等原則上,對其他締約國開放其政府採購市場。
瑞士駐WTO大使尚博韋(Didier Chambovey)亦樂見瑞士提出加入GPA同意書,認為這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他並稱瑞士非常重視一個強而有力且基於規則運作的全球貿易體系,例如GPA此類複邊協定。英國駐WTO的大使巴瑞斯威(Julian Braithwaite)則表示,英國遞交加入GPA的接受書意味著英國企業能夠加入價值1.3兆英鎊的全球政府採購市場,符合長期以來英國政府對於國內外企業提供穩定經商環境的承諾。
GPA是一項複邊協定,所有WTO會員都有權參與該協定,但它只對同意參加GPA的締約國具有約束力。任何WTO會員欲加入GPA者,須先與GPA締約國進行談判,完成與所有締約國的談判後才具有加入資格。締約國並須在市場進入時間表上列出其政府採購的開放範圍。締約國須在以下領域作出開放市場的承諾:(1)適用GPA的政府機關;(2)開放之財物、服務及工程服務;(3)超過特定門檻金額的採購活動;(4)不適用GPA的例外情況。
目前有48個WTO會員參與GPA並受其拘束。GPA旨在以對等的方式,並在WTO會員之間所同意的開放範圍內,開放各自的政府採購市場,使其政府採購市場的競爭更加透明,同時為確保締約國的產品、服務及供應商在他國市場參與GPA所涉及的採購業務時提供不受歧視的法律保障。目前政府採購市場約占已開發國家及開發中國家的GDP規模約15%。
【由林卓元綜合報導,取材自WTO,2020年12月2日;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