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對美國《降低通膨法案》的特定補貼展開WTO爭端解決程序

  中國大陸於今(2024)年3月26日,在WTO向美國提出「諮商請求」(request for consultations),正式展開爭端解決程序。關於本案,中國大陸指控美國2022年的《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 IRA),給予其電動車生產與再生能源相關計畫之稅額減免(tax credit)之作法,相當於「歧視性補貼」,實違反WTO相關協定。

  中國大陸主張,IRA預計將提供高達3,930億美元的補貼,向購買電動車的消費者以及生產再生能源的企業提供補助,具有重大且深遠的經濟效益;然IRA提供的特定五大類補貼措施,將導致美國企業傾向使用國內產品,或是歧視自中國大陸進口產品。該五大類補貼措施,分別是環保汽車稅額減免(Clean Vehicle Credit)、針對能源資產投資稅額減免(Investment Tax Credit for Energy Property)、清潔電力投資稅額減免(Clean Electricity Investment Tax Credit)、可再生能源發電生產稅額減免(Production Tax Credit for Electricity from Renewables)以及清潔電力生產稅額減免(Clean Electricity Production Tax Credit)。

  中國大陸表示,該等補貼行為有違WTO規範,包含《1994年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和《與貿易有關之投資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等相關條款。為保護本身電動車產業之合法利益,並維持全球市場的公平競爭,中國大陸乃向WTO提出諮商請求。同時,中國大陸商務部發言人亦進一步敦促美方,應立即糾正其歧視性產業政策,並維持全球新能源汽車產業與供應鏈的穩定。

  針對中國大陸提起的「諮商請求」,美國貿易代表戴琪(Katherine Chi Tai)於第一時間表達美國的官方立場。戴琪指出,IRA是美國對抗全球氣候變遷及保持經濟競爭力的重要工具,同時反控中國大陸,不應持續透過不公平和非市場政策(non-market policies)與做法,破壞市場公平競爭,以確保在其國內市場和全球市場上取得主導地位。其表示,美國將持續與盟友及夥伴共同合作,以應對中國大陸的不公平和非市場政策與做法。

  整體而言,「諮商請求」為展開WTO爭端解決程序的第一步。依據《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諒解書》(Understanding on Rules and Procedures Governing 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s, DSU)第IV 條,美國應於收到諮商請求後10天內答覆,並於30天內以善意進行協商,以期獲得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惟直至今年4月9日止,美國僅於今年3月26日表達其官方立場,尚未有與諮商相關的進一步資訊,故本案後續發展仍有待觀察。

【由陳寬綜合報導,取材自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2024年3月26日;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4年3月27日;Reuters,2024年3月27日;WTO News,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