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爭端解決機制即將完成改革方案

  在今(2023)年12月18日的WTO爭端解決機構(Dispute Settlement Body, DSB)例會上,爭端解決改革協調人莫里納(Marco Molina)大使表示,改革草案文本即將完成;惟美國於該例會上再次否決任命上訴機構新成員的提案。

  然而,由於該份文件並未包括重啟WTO上訴機構或其替代方案,引起諸多會員對於可否恢復WTO爭端解決二審制感到擔憂。莫里納表示,草案文本明確表現出WTO會員對於爭端解決機制運作的理解和期望,其重點為提供獎懲措施,以影響機制所有參與者的行為,並確保機制有效地運作,以迅速解決爭端。該文本內容包括使WTO會員易於利用爭端解決機制、頁數限制、時間表、仲裁員(adjudicators)指南,以及持續審查爭端解決機制運作的問責機制等議題;然而,包括印度、南非及中國大陸在內的會員,皆質疑該草案並未涉及上訴機構議題。對此,莫里納表示,目前諮商程序已接近完成,但仍有問題待進一步討論,會員正在探索能夠平衡不同觀點的解決方案。截至11月底,關於上訴機構的討論大多仍處於概念階段,沒有具體構想;中國大陸對此表示,上訴機構問題已有數個不錯的建議方案,但沒有詳細說明。

  另一方面,美國於當天會議否決重新啟動上訴機構成員任命程序的提案,而此已是美國第72次否決,主要重申美國拒絕回歸舊制度。事實上,美國對於爭端解決機制改革方案草案的實質內容並未發表太多評論,僅表示支持與保持非正式諮商程序。不過,本次會議中,開發中國家會員呼籲在DSB或總理事會的主持下進行正式討論,以考量會議數量和小國會員的能力限制;然而,大多數工業國家立場與美國相同,支持維持非正式諮商。

  雖然WTO會員於第12屆部長會議(the 12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2)決議,欲在2024年恢復功能完善的爭端解決機制,並普遍期待在於2024年2月26日至29日的第13屆部長會議(the 13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3)上,完成爭端解決機制改革決議。然而,美國表示,儘管本身願意就目前已基本完成的項目達成協議,但不認為MC13是結束談判的最後期限。準此,美國立場以及上訴機構改革方案難產,使得決議是否如期落實產生變數。

【由劉真妤綜合報導,取材自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3年12月19日;Inside U.S. Trade、WTO,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