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上訴機構改革之非公開討論仍在進行中

  今(2023)年7月29日,美國針對130個WTO會員關於恢復爭端解決機制「兩審制」(two-tier 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的呼籲,仍以爭端解決機制缺乏透明度,上訴機構存在越權裁決和超期審理等問題尚未得到解決為由,第67次阻擋上訴機構新法官的任命。

  基本上,WTO會員於2022年第12屆部長會議(MC12)達成共識,承諾將展開爭端解決機制改革之討論,並設定於2024年恢復可良好運作之爭端解決機制為目標,以此解決爭端解決體系所面臨的挑戰。準此,美國啟動爭端解決機制改革之非公開討論,並由瓜地馬拉駐WTO副代表提黑達(Marco Tulio Molina Tejeda)擔任協調員(facilitator)。

  據Washington Trade Daily報導,提黑達在7月28日的爭端解決機構會議上,向WTO會員發表一份報告,指出會員已就80%的問題達成廣泛共識,但是針對其餘20%的「高度敏感」(highly sensitive)問題,如問責制、上訴審查機制和日落審查條款等,仍存在嚴重的歧異。提黑達對此表示,將繼續基於多邊、透明和包容性原則和會員進行磋商,希望在9月底前對這些「高度敏感」問題之潛在解決方案達成共識。

  儘管上訴機構改革之討論不予公開,但提黑達表示整個過程皆遵循多邊、透明和包容性原則,確保所有會員參與改革之討論,並且皆能獲得所有會議文本和相關資訊,以及所有會員的利益和關切都得到考慮。惟仍有會員表示希望會議文本能以不受限制的形式發布,以確保透明度;同時,由於會議舉行的節奏和頻率過於迅速和密集,再加上提黑達通知會員須在接下來的3至4個月內完成非公開討論工作,以在明年2月舉行的第13屆部長會議前,將結果提交給爭端解決機構。這些要求使得一些開發中國家認為這樣的作法並未考慮到其有限的談判量能,導致它們難以完整且有效地參與討論。

  對於上述開發中國家的主張,非洲集團(African Group)於7月12日提交溝通文件(WT/GC/W/892),列舉8項原則以加強和確保WTO爭端解決機制改革工作過程的透明度和包容性,包括:(1)爭端解決機制改革之討論與談判必須向所有代表團開放;(2)協調員須定期舉辦公開且透明之會議;(3)所有會員都能有效獲取所有討論資訊;(4)安排會議時應充分考慮能力有限的代表團和人力資源不足的會員,以及透過參與性和包容性的方式對不同會員關心的不同議題分配時間等。

  然而,對於是否將目前的改革討論公開化,主要開發中國家和部分已開發國家尚未形成共識,例如美國等一些國家認為非公開討論是上訴機構改革迄今為止取得進展的關鍵,因此主張不要將其轉移到爭端解決機構或其他WTO機構中進行公開討論。

【由黃哲融綜合報導,取材自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3年7月31日;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