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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與土耳其同意延長數位稅(DST)過渡性協議

  美國與土耳其於2024年3月12日發表共同聲明,宣布雙方就數位服務稅收(Digital Services Tax, DST)問題達成協議,此舉主要目的在於爭取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多邊稅改之談判空間。具體內容為,在OECD完成多邊稅制改革工作之前,土耳其同意繼續暫停數位服務稅實施,同時美國政府也承諾將不會對土耳其採取貿易報復措施,作為解決數位稅貿易爭端問題的暫行方案。

  回顧DST過渡性協議之發展,近年跨國數位服務業者的稅收公平性問題持續為全球稅務治理談判的焦點。為了解決此一問題,包括土耳其在內的多個國家相繼實施數位服務稅(DST),針對大型跨國科技公司,如網路平台、網路廣告提供商、雲端計算服務等企業在當地的營收進行課稅。數位服務稅(DST)的實施導致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在當地面臨高額稅負壓力,美國政府自2020年起陸續針對實施DST的歐洲國家(英國、奧地利、法國、西班牙和義大利等歐洲五國)、土耳其、印度,依據301條款展開貿易報復,對推動數位稅國家之進口商品加徵25%之關稅。

  2021年10月OECD國家數位稅收問題達成初步共識,其中一項解決方案(改革方案支柱一)乃是將課稅權適度分配給市場所在國家,經認定跨國企業與當地市場具有經濟連結關係的國家,可以針對跨國企業取得的超額利潤進行課稅。同時,OECD國家必須就實施細節繼續談判,並承諾在完成談判之前不會實施DST。在此一共識基礎之上,美國先後與歐洲五國、印度與土耳其達成「OECD-G20多邊稅改方案之過渡性協議(Joint Statement Regarding a Compromise on a Transitional Approach to Existing Unilateral Measures During the Interim Period Before Pillar 1 is in Effect)」,美國以停止貿易報復作為條件,換取土耳其等國暫停實施DST,作為OECD完成多邊稅改談判前的過渡性安排。

  然而,參與OECD稅改談判的國家對於經濟連結的認定標準、稅收重分配計算公式等實施細節,始終未能達成共識。談判進度的一再延宕也迫使美國不得不持續與實施數位服務稅(DST)的國家進行協商,以維持一種過渡性的安排。

  隨著OECD談判期限即將在今年6月屆至,本次美國與土耳其,以及早先於2月與歐洲五國達成的協議,也說明美國持續爭取DST實施國家繼續完成OECD談判的努力,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

【由楊尚博報導,取材自Inside U.S. Trade,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