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會於今(2021)年2月上旬批准商業部研擬《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的提案,泰國商業部貿易談判局奧拉蒙(Auramon Supthaweethum)局長表示,商業部於今年2月9日通過了泰國議會批准程序,允許泰國交存批准書。依照RCEP章程規定,須至少6個東協成員國和3個非東協簽署國,交存其批准書後60天生效。奧拉蒙局長樂觀地預估,RCEP極有可能會在2022年1月1日生效。
根據2020年泰國之出口統計,泰國向RCEP成員出口值1,230億美元,占全國出口總額的53.3%,主要出口產品為汽車及其零組件、塑料樹脂、寶石和珠寶、電腦及其相關組件、化學品以及橡膠製品等。一旦RCEP能在明年1月生效,泰國可將約90%被課徵關稅之商品出口到其他14個成員國,由於RCEP成員國可逐步將關稅稅率降為零,未來沒有關稅限制對泰國出口將是一大助益。
泰國商業部評估隨著RCEP的簽署,該協議生效後將成為全球最大的自由貿易協議,覆蓋22億人口的市場,占世界人口的30.2%,GDP總計達2,620億美元。RCEP是泰國的第14個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其成員包括東協10國成員,以及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等5個對話夥伴。RCEP的15個會員國約占全球GDP的29%(25.8兆美元),全球商品和服務貿易的25%(12.7兆美元)。
《曼谷郵報》報導,RCEP之特殊性在於其為第一個將中國大陸、日本、韓國聯繫起來的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RCEP倘若能在明年1月順利生效,預計泰國將在農產、食品、製造業及電器業等出口中受益,因此國會敦促商業部對RCEP協議進行研究,亦要求泰國政府研擬FTA周轉基金的進程,以幫助因FTA協議而受損害的部門。
奧拉蒙局長表示已加速擬定FTA周轉基金設置之提案,預計先向商業部長朱林(Jurin Laksanawisit)報告再向周轉基金管理政策委員會提出。倘若周轉基金管理政策委員會對基金設立提案表示贊同,貿易談判局將起草FTA周轉基金法案草案,經提交公眾聽證會後,將交由內閣和議會批准。
奧拉蒙局長表示,FTA周轉基金至少需要10億泰銖,資金可能來自商業部或向其他國家部門收取的費用,且該部門必須與有關機構舉行聯席會議,討論FTA周轉基金的資金來源,並指出FTA周轉基金還需要增加收入,以確保該基金能應付相關支出,協助國內廠商在研發、諮詢、培訓、行銷等領域,以一次性付款的形式提供該基金的援助。
【由林士清綜合報導,取材自BangkokPost,2021年2月18日;Thailand Business,202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