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就自加拿大進口之100-150人座大型民用航空器平衡稅案延長初步認定期限

  美國聯邦公報本(2017)年7月5日發布之通知指出,商務部(DOC)同意就波音公司指控自加拿大進口之100-150人座大型民用航空器平衡稅案作成初步認定之期限由本年7月21日延期至本年9月25日。
  該通知指出,依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703條(b)(1)規定,主管機關應於展開調查後65日內作成初步認定。又依該法第703條(c)(1)針對特別複雜案件之延長期限之規定為申請人在所定應作成初步認定之期間內及時提出延期請求,或主管機關認為相關當事人均合作配合,並認為案件特別複雜及為作成初步認定必需有更多的時間,則主管機關得延長原定期限,但不得超過主管機關展開調查之日後130天。波音公司已於本年6月26日申請就本案平衡稅調查延長初步認定期限,並主張涉案廠商Bombardier航太公司接受加國3個政府機構提供之補貼,案情複雜,DOC為作成初步認定必須有充分的時間就每項補貼案進行全面調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年6月12日就本案作出產業損害之初步肯定認定,認定有合理跡象顯示進口涉案產品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有實質損害之虞,DOC並將繼續調查。DOC前已於本年5月17日對進口涉案產品同時展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儘管延長平衡稅案之法定調查期限,惟依規定DOC應於本年10月4日前完成本案傾銷之初步認定。波音公司並建議DOC對其課徵79.41%之平衡稅及79.82%之反傾銷稅。
  本案調查產品涵蓋的範圍包括100-150人標準座,雙級別座艙,最小航距為2,900海浬之大型民用航空器。加拿大外交部長則指出,主要係針對加國Bombardier航太公司所研製之C系列商用客機進行調查。(參閱本週報第7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