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SA即將展開最新談判回合,歐盟對數據自由流通態度保守

  TiSA將於今(2016)年11月2至10日展開最新談判回合,各國貿易代表表示,將以參與成員所提供之修正承諾表為基礎,加快談判進程,致力爭取在今年結束前完成協定。TiSA終極目標在於更新1994年《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的內容,增加20項過去未有的服務業別,預計將涵蓋全球70%的服務業市場,貿易值高達55億美元。

  此次談判回合的主要參與代表,包括澳洲、加拿大、智利、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歐盟、香港、冰島、日本、墨西哥、紐西蘭、挪威、秘魯、韓國、巴基斯坦、美國及臺灣等,除了巴基斯坦的修正承諾表仍在最後修訂階段外,其他國家皆已提交修正承諾表。

  雖然多數貿易談判代表皆表示願意加快談判腳步,並以修正承諾表為基礎,迅速展開雙邊諮商,但美國與歐盟之間的意見分歧,以及歐盟提出應讓歐盟成員國一一對TiSA協定進行批准的要求,使得談判過程僵持不下。

  美歐間主要分歧在於電子商務,歐盟主張對數據自由流通與未來新興服務業採取保留態度,但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日本、智利、墨西哥及秘魯等《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成員,則認為此二項議題皆應納入協定而無實質保留的餘地。

  美國在TiSA談判過程中所提出的數位貿易提案,其內容乃根據TPP電子商務專章規範所作成。TPP電子商務專章主要規範重點包含確保數據資料的自由流通,及禁止要求數據當地化。除此之外,美國在TiSA提案中更參照其國內法中有關網路平台業者之安全港規定,免除網路平台業者對於使用者提供內容之責任。

  另一方面,歐盟之所以對數據自由流通採取保留立場,乃因歐盟相當重視數據資料之保護。前歐盟執委會副主席雷丁(Viviane Reding)表示,任何貿易協定都無法改變歐盟對其數據保護之規範與政策方向。不僅如此,若干歐洲社會團體也強調數據資料保護為一項基本權利,應受到尊重且無談判協商餘地。尤其是關於個人資料之傳輸不應作為任何貿易協定之一部份,貿易談判亦不該影響民主社會中的基本權利與法治規範。同時,歐洲社會團體亦表示,若TiSA有將數據自由流通納入協定之需要,則至少應排除個人資料傳輸的部分。與此相對,美國產業界則敦促美國貿易代表應更進一步為數位貿易創造全新架構,以促進公開自由網路之保障且鼓勵資訊自由流通。

  除此之外,歐盟、挪威、瑞典與巴基斯坦等國家均重申立場,認為海上運輸及自然人短期入境等議題,均應納入TiSA協定。綜前所述,TiSA此次談判焦點係包括前回合中有關市場進入的部分,以及仍存在分歧意見的諸項提案。至於歐盟種種要求與保留立場,則須藉由深入廣泛討論,以確定歐盟締結TiSA之決心。

【由彭文君綜合報導,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6年10月28日;Washington Trade Daily,2016年10月24日;bilaterals.org,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