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WTO議題 / WTO之運作 / 服務貿易 / 消息

WTO電商談判仍存在部分分歧

  WTO電子商務聯合聲明倡議(Joint Statement on E-commerce, JSI)於今(2023)年8月4日發布最新的電子商務談判文本(INF/ECOM/62/Rev.4),內容顯示大多數條款基本上已取得共識,惟仍有部分議題存在分歧,包括隱私、跨境資料流通、電子傳輸免徵關稅、資料在地化和原始碼等議題。

  源於2017年12月第11屆部長會議(MC11)期間發表電子商務聯合聲明倡議,截至2022年7月已有86個會員參與,包含加拿大、中國大陸、歐盟、韓國、美國、越南與我國等;該倡議是由澳洲、日本、新加坡擔任共同召集國(co-convenors),共同負責協調與規劃會議並推動談判。三國設定本倡議於今年年底前達成「實質性結論」(substantial conclusion)之目標。

  根據前述最新文本,已經取得會員共識之條款包括:電子簽章、電子契約、開放政府資料、線上消費者保護、未經同意之商業電子訊息、電子交易架構、電子發票、無紙化貿易、單一窗口、系統互操作性、網路安全及透明度、網路開放及使用。惟,在電子傳輸免徵關稅、資料跨境流通、資料在地化、原始碼、個人資訊與隱私保護、使用加密技術的資通訊產品等議題方面,目前仍存在歧見;其中又以電子傳輸免徵關稅、資料跨境流通以及個人資訊與隱私保護等議題之分歧最大。

  進一步說明前述重大分歧議題。首先,關於電子傳輸免徵關稅方面,目前以美國為首之多數會員支持永久暫停免徵關稅,但是對於電子傳輸之定義與課稅方式尚無定論。其次,關於資料跨境流通方面,美國、歐盟、中國大陸等主要國家對於限制跨境資料之流通條件或程度,以及資料在地化議題是否應排除金融服務,意見仍相當分歧。最後,在個人資訊與隱私保護方面,基本上會員已取得部分共識,包括允許各會員透過國內立法確保個人資料受到保護,提供救濟途徑、鼓勵資料共享、確保個資隱私規範架構透明,以及個資取得應遵守不歧視原則等,但是對於個人資料之定義、隱私重要性之內涵仍有不同看法。另一方面,除了這些議題之外,有部分會員提議應該額外納入其他特定條款,如一般例外與安全例外條款、電商議題排除政府採購適用、與WTO協定的適用關係,以及區別電商JSI中金融服務與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附件中定義的金融服務等。

  整體來說,電商JSI談判持續以主題分組(focus group)的方式,就各議題條文進行技術性討論,由各組協調人(facilitator)主持。議題區分為促進數位貿易/電商、開放性、信賴、跨領域、電信服務、市場進入與電子傳輸課徵關稅等六大類組,具體議題共計40餘項。談判目標乃為訂定符合當前發展趨勢的全球性電子商務/數位貿易規範,同時希冀最終成為多邊規則,適用WTO所有會員,促使電商貿易更便捷、降低成本並消除貿易障礙。根據WTO於今年7月28日之公告,電商JSI談判工作後續將制定一項工作計畫路線圖,並規劃盡力於9月至11月期間取得具體進展。另外,共同召集國之一的澳洲駐WTO大使米納(George Mina)表示,目前談判工作相較以往更需要建立「具創造性的橋樑」(creative bridging)以降低各會員國內監管方法之差異,並有效提出新的妥協辦法;日本大使山崎和之(Kazuyuki Yamazaki)則呼籲,會員應發揮創造性思維以及靈活性,以利尋求具包容性的成果。

【由蔡晴雯綜合報導,取材自Trade Finance Global,2023年8月14日;WTO,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