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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貿易政策檢討之觀察

  WTO對所有組織成員的貿易政策進行審查監督,以期透過提高成員貿易政策之透明度來促進多邊貿易體系的運作順利,審查頻率則依據該國於全球貿易額多寡而有所不同,歐美日中為全球貿易額前4大成員需每3年進行一次審查,其次16名成員每5年一次,其他成員每7年一次。2024年7月17至19日中國大陸進行第9次貿易政策審查,歐美各國對其提出諸多意見。

一、WTO秘書處報告指出中國大陸產業補貼缺乏透明度

  WTO秘書處報告簡要說明了中國大陸過去3年在經濟、貿易和投資制度的重大發展。在經濟方面,中國大陸經濟於新冠疫情衝擊後恢復良好,進出口貿易持續成長,尤其是中間財貿易成長幅度高於整體,顯示中國大陸進一步融入國際供應鏈之中,然而數據資料顯示,中國大陸從工業轉向服務業之結構性改革戛然而止。

  在進出口貿易方面,中國大陸關稅結構基本上保持不變,2024年簡單平均最惠國待遇稅率為7.0%,略低於2021年7.1%。整體而言,農產品平均關稅12.6%、非農產品平均關稅6.1%,小麥、玉米、稻米、棉花、糖、羊毛和羊毛條及化肥等產品有進口關稅配額。相較於上次審議,中國大陸海關估價規則和程序無重大變化、未修改原產地規則相關法規、進出口通關耗時較2021年略少、已全面履行貿易便捷化協定(TFA)。

 在司法制度方面,根據中國大陸5年人民法院改革計畫(2019-2023),其透過推廣線上裁決(online adjudication)和設立專業法院(如智慧財產權、海事和金融法院)等方式對司法系統進行改革,以達到強化對智慧財產權之保護、確保法律之可預測性、提高效率並降低訴訟成本等目標。其亦實施仲裁和國際商事管轄權等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努力改善外國企業的經商環境。

  於貿易投資制度方面,中國大陸於第十四個五年計畫(2021-2025)概述開放國家貿易和投資框架的若干願景。《外商投資法》原則上保護外商投資者免受徵收、跨境匯款限制、智慧財產權侵權和強制技術轉讓等,以及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縮減至31項。現行版本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相較於過去增列許多產業,為該些產業提供獎勵措施,尤其是半導體和清潔能源產業。2023年公布之《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共43類,相較於2020年的項目,大部分內容沒有變化,但甘草及甘草製品、化學品、某些石墨材料及其製品、破壞臭氧層物質(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 ODS)、某些無人機、某些航空引擎、某些鎵和鍺相關物品、某些鋸材和某些汽車類別等項下有新增產品項目。

  中國大陸於審議期間持續對不同產業部門提供財政支持和獎勵措施,雖然中國大陸通報的支持計畫包含許多中央級和次中央級別資訊,但WTO秘書處無法從通知資訊及中國大陸的答覆中整理出清晰的總體輪廓,尤其是無法深入了解中國大陸對鋁、電動車、玻璃、造船、半導體或鋼鐵等高貿易產業的財政支持程度。此外,現有的商業資料紀錄顯示公共部門對關鍵經濟部門企業提供重要支持,其中高度集中於製造業,且自2018年以來支持力道顯著增加,如政府引導基金或政府投資基金持續利用公共資源對政府認為重要的產業或活動進行股權投資,這些基金提供之誘因措施並未通報WTO。整體而言,中國大陸財政支持措施仍欠缺透明度,引發其導致產能過剩之爭論。

  國家所有權仍是中國大陸經濟的重要特徵,即便在商業導向的部門,國有企業也擁有相當大的市場份額,總資產和利潤佔該產業部門整體比重高。審查期間內,中國大陸無重大私有化案例,其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期間工業和建築業的國有企業數量增加。國有企業可做為執行政府政策、支持國家產業目標和維持國家對關鍵產業控制的工具,惟中國大陸表示其國有企業始終以商業考量為基礎,依市場化原則從事商業活動。

  中國大陸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法規為規範政府採購活動的主要法規,自上次審議以來中國大陸政府採購相關法律框架無重大變化,其加入《政府採購協定的進展》有限,此外,政府採購法不適用於國營企業進行之採購。同期間,中國大陸對智慧財產權制度進行多項改革,如修訂著作權法、修訂專利法、新種子法生效,智慧財產權出口收入有大幅成長,法院每年辦理智慧財產權案件超過50萬件,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定期組織侵權假冒偽劣商品銷毀活動。

  產業方面,近幾十年來中國大陸已成為全球製造中心,製造業商品出口佔中國大陸出口95%以上,中國大陸製造2025倡議為促進該產業發展的主要計畫,中國大陸製造業是贈款、研究經費和稅收優惠的重要接收者。近年來中國大陸電信服務貿易持續擴大,主要驅動力為數位創新和數位服務需求增加,中國大陸政府於電信服務產業有極強的影響力,網路資料中心、雲端運算和物聯網等新興電信領域主要由私人企業營運,加值電信服務業務(不包括電子商務、國內多方通訊、儲存轉發、客服中心)的外資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過50%。航空運輸領域,中國大陸致力發展環境友善和高績效標準的民航業,審查期間推動綠色智慧機場建設、限制航空運輸中的塑膠汙染,惟民用機場的建設和運營將由中國大陸企業掌控,限制外國投資的可能性。海運領域雖然允許外國投資,但限制國內水運公司的控股權必須為中國大陸人或中國大陸組織持有。

二、歐美及臺灣對中國大陸貿易相關政策及措施提出之意見

  歐盟於中國大陸貿易政策檢討會議提出之評論可歸納為中國大陸應擔負大國責任、持續經濟改革和市場開放、降低產業政策外溢之負面影響、優化法律制度框架以促進公平競爭等,包括:(1)鼓勵中國大陸承擔與其經濟實力相對應之責任,故敦促中國大陸承諾不主張開發中經濟體地位,以確保發展中國家真正受益於WTO的特殊和差別待遇規定。(2)鼓勵中國大陸進行總體經濟改革,持續推動從生產驅動轉為消費驅動型經濟,以改善經濟失衡現象。(3)就國家規模及發展程度而言,中國大陸國內儲蓄率達45%甚為罕見,對貿易體系造成壓力,倘若中國大陸不進行總體經濟改革,WTO成員合法訴諸次佳貿易防禦措施的壓力將越來越大。(4)中國大陸對製造業的廣泛支持,扭曲全球市場競爭環境並進一步造成產能過剩,扭曲的產業政策外溢負面影響,對其他成員造成衝擊。(5)中國大陸破產制度和公司治理架構亟待改善,健全相關制度有助於促進產業合理、健康的競爭。(6)外資企業於中國大陸面臨歧視性待遇,缺乏公平競爭環境。(7)中國大陸宣稱追求高水準的市場開放並建立互利的貿易夥伴關係,但其許多重要經濟領域仍舊封閉。(8)歐洲企業感受到中國大陸經商環境越來越政治化,而中國大陸出於政治原因採取某些影響貿易和投資措施以試圖左右其他成員內部決策,此等作為令人擔憂。(9)複雜且不透明的網路安全法律架構、廣泛適用的安全審查限制跨境資訊的流通性、智慧財產權執法不足、技術移轉要求以及寬泛的國家安全概念等等問題,進一步惡化商業環境。(10)中國大陸政府透過非公開的指導原則,鼓勵企業實體減少購買進口產品或原料投入,醫療器材、軟體和半導體等產業部門都受到影響。而中國大陸在加入《政府採購協定》方面缺乏進展,反映其在公共採購透明度和減少歧視方面可能倒退[1]

  美國於中國大陸近兩次貿易政策檢討會議均坦率直言中國大陸對國際貿易體制帶來獨特和根本性挑戰。美國表示,WTO成員期望中國大陸加入WTO後能逐步採取開放、市場導向的政策,惟入會20多年來,中國大陸仍繼續奉行國家主導的非市場經濟方針,國家在中國大陸經濟中的作用持續增強而非減弱,損害美國和其他國家勞工和企業的利益。由於中國大陸的經濟規模和貿易量大,使其能利用國家主導經濟方式來消除外國競爭並累積市場力量,美國稱中國大陸以「掠奪性」方式運作其非市場經濟。中國大陸利用非市場政策來實現其工業計畫的目標,相關政策包括:大規模且不透明的補貼、市場進入限制、投資限制、強制性技術轉讓、國家支持的網路駭客、國有企業優惠待遇、歧視性規範、獨特的國家標準、數據限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執行不足、強迫勞動等,導致過度生產和低價出口,進而引發新興經濟體過早去工業化現象。此外,中國大陸採取經濟脅迫措施,干擾其他WTO成員的正常貿易秩序。簡言之,美國批評中國大陸採取非市場經濟作為,導致生產過剩進而對全球勞工和產業造成負面影響,甚至試圖透過經濟措施脅迫或干擾他國決策,美國呼籲中國大陸遵守WTO規則並採取市場導向的改革,但觀察中國大陸入會以來並未追求根本性改革,其為國際貿易體系面臨的最大挑戰[2]

  我國對中國大陸貿易政策之評論主要集中於雙邊貿易爭端及產能過剩外溢影響,包括:(1)中國大陸以SPS為由對臺灣鳳梨、芒果等農產品採取片面進口限制,不符國際規範。根據WTO規定,中國大陸可要求出口國提出強化措施,雙方在溝通平台討論,以避免或降低對貿易之衝擊,惟中國大陸並未理會臺灣提出之強化措施而直接禁止輸入。(2)中國大陸要求食品業者登記之制度缺乏透明度及可預測性,此制度欠缺健全的法律基礎,臺灣業者僅33%通過其審查,未通過審查者,比例高且未能清楚獲知拒絕原由。(3)中國大陸對臺進行貿易障礙調查,涵蓋農產品、五礦化工產品、紡織品等共2,000多項產品,惟其調查程序不符WTO規範,如:中國大陸未就調查結果提供諮商機會,故其對臺採行之報復措施亦無正當性。(4)中國大陸對部分產業提供鉅額補貼,受益對象包含國營及民營企業,制度措施均缺乏透明度,扭曲市場資源配置導致部分產業生產過剩,而透過出口宣洩溢出產能也影響他國產業的發展,損害全球經濟及產業鏈[3]

三、中國大陸回應

  於貿易政策檢討會議中,中國大陸廣泛回應其他國家提出的批評和關切,其承認成員對於透明度和智慧財產權的批評是合理的,並表示中國大陸亦著手努力改善渠等問題,然而中國大陸對於其他評論則採取防禦性態度,尤其是產能過剩、中國大陸政府的補貼支持以及各種不公平非市場行為的批評。中國大陸堅持其為市場經濟、補貼措施符合WTO規則,並以綠色轉型為例否認產能過剩的說法,其表示,美國和其他國家聲稱大量中國大陸電動車可能進入其市場並損害該國產業,但整體而言,全球新能源產業仍處於起步發展和快速成長期,目前新能源領域的產能並非過剩,而是相對不足。

  此外,中國大陸嚴詞駁斥美國關於經濟脅迫的指控,其表示 : 個別成員指責中國大陸採取掠奪性貿易政策、實行經濟脅迫,不符合事實、令人無法接受;其亦反控美國正在實施經濟脅迫,並列舉美國近期擴大實體清單、任意拘留其他成員企業高級主管及制裁第三國企業等作為。美國批評中國大陸是國際貿易體系面臨的最大挑戰,中國大陸則稱美國為多邊貿易體系的破壞者,包括:癱瘓WTO上訴機構、濫用國家安全例外、揮舞301條款關稅措施[4]

  不過中國大陸在回應WTO報告時表示,產業補貼是發展中國家實現經濟現代化和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政策工具,其願意就產業補貼和促進發展進行談判,然而應明確界定此類討論的方向、目標、形式和職權範圍,以防流於對國家干預或產業政策的籠統和宏觀討論,且討論不應觸及成員的經濟制度和發展模式[5]

四、小結

  WTO成員認可中國大陸為應對經濟挑戰所採取之積極措施,尤其是十四五規畫中提出之改革和政策重點,這些改革重點強調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重要性,期望中國大陸持續並強化司法體系、國有企業、採用綠色能源、邁向數位經濟等領域之改革。成員亦認可中國大陸積極參與WTO,如參與聯合聲明倡議及進行中之漁業補貼協定談判等各項倡議、參與爭端解決改革討論和多方臨時上訴機制等。

  總結WTO成員提出中國大陸需進一步改善的面向包括:(1)法規之透明度與適用狀況:某些產業部門之外資企業仍面臨歧視性待遇。(2)國有企業在中國大陸經濟的重要性是許多WTO成員關注焦點,中國大陸缺乏針對國營企業的競爭中立框架,由於中國大陸經濟規模和國有企業量大,可能對全球市場產生深遠影響,期盼中國大陸對其國有企業進行更廣泛的改革。(3)期望中國大陸更具建設性的參與WTO,承擔與其經濟實力相對應的責任,包括:承諾不主張開發中國家地位或不適用特殊和差別待遇條款、減少中國大陸國內和貿易相關政策和作為所產生的負面外溢效果。(4)通知義務和補貼措施透明度:許多成員要求中國大陸善盡通知義務,提高其國家支持框架的透明度,俾使其他成員對中國大陸所有補貼措施有更清晰認知,許多成員認為中國大陸的補貼措施扭曲全球市場並助長產能過剩。(5)SPS措施和技術法規:中國大陸對部分成員的某些農產品和食品實施限制性SPS措施,部分成員認為渠等措施缺乏科學依據,亦不符合相關國際標準,要求中國大陸重新考量以避免採取製造非關稅障礙的措施,部分成員也擔憂中國大陸有越來越多與國際標準不同的技術法規。

  此外,美中於貿易政策檢討會上仍爭鋒相對,歐盟亦提出WTO成員對中國大陸訴諸貿易防禦措施的可能性越來越高,雖然中國大陸願意就產業補貼和促進發展進行協商,惟其有不可觸及的領域,此可能拉長協商時程或導致協商無果,以致未來貿易戰很可能將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1] EU Statement at the 9th Trade Policy Revie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EAS, 2027/7/17,
https://www.eeas.europa.eu/delegations/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eu-statement-9th-trade-policy-review-peoples-republic-china-17-july-2024_en?s=69 ;WTO辦中國貿易政策檢討 歐盟提「10大罪狀」,中央社新聞,2024/7/18,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407180016.aspx。
[2] Trade Policy Revie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tement by Deputy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David Bisbee 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USTR, 2024/7/17, 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speeches-and-remarks/2024/july/trade-policy-review-peoples-republic-china
[3] WTO中國貿易政策檢討會 台灣代表提5點批中,中央社新聞,2024/7/18,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7180017.aspx。
[4] China strikes back at U.S. at the WTO as members raise subsidy, transparency concerns, inside us trade, 2024/7/19.
[5] WTO:中國產業補貼缺乏透明度,中時新聞網,2024/7/19,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719000776-260303?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