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放寬電動車補貼資格規定

  美國財政部於去(2022)年12月29日以問答(FAQ)形式對電動車租稅優惠的規定做出指引,使部分電動車自今(2023)年1月起,將有資格獲得《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為每輛車提供高達7,500美元的稅收抵免。此外,美國財政部還發布一份白皮書,對各方應如何遵守關鍵礦物和電池零組件的要求進行補充,不過相關補充細節目前尚屬於初步意見,最終版本將於3月公布後生效。

  美國國會於去年8月通過《降低通膨法案》,其中包括提供消費者購買美國製電動車7,500美元的減稅優惠。然而,該法同時規定符合減稅資格的電動車,其電池使用的關鍵礦物和電池零組件皆須符合若干條件,即須有一定比例電池關鍵礦物的開採與加工,以及零組件的生產與組裝應來自美國或與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並於往後數年逐步提高比例。此項規定使大多數外國車商的電動車因於海外組裝而不具有享受減稅優惠的資格,引來歐盟、韓國、日本和英國等國家的不滿,認為美國此舉不但不利於外國電動車銷往美國市場,且構成對外國車商的歧視,違反國際貿易規則。對此,歐盟和韓國分別提出美國此項立法可能違反WTO不歧視原則的關切,並呼籲美國應該放寬電池零組件和車輛最終組裝地等相關要求。

  為了緩解歐盟和亞洲盟友等的擔憂,美國財政部於去年秋季舉行一系列與利害關係人討論的活動,還徵求並審查來自貿易協會、汽車製造商、勞工團體、消費者、外國政府、氣候倡議組織和智庫等數千條公眾意見,最終做成29日的指引。根據指引解釋,「合格的商務潔淨車輛」(qualified commercial clean vehicle)包括「納稅人直接使用或為租賃而購買」的車輛。換言之,企業購買的電動車若是基於租賃等商務目的而不是轉售(for use or lease by the taxpayer and not for resale),同樣也可享有高達7,500美元的減稅優惠,如此一來只要是由「合格製造商」生產的電動車,即使不在北美地區組裝,也可以符合補貼資格。

  對於美國財政部關於電動車租稅優惠規定的指引,歐盟執委會於去年12月30日的聲明中表示歡迎,因該指引重申歐盟企業可以從《降低通膨法案》的獎勵措施中受益。不過歐盟執委會也表示,此項法案還有其他歧視性規定,將繼續透過「歐盟-美國降低通膨法案工作組」尋求解決辦法。

【由黃哲融綜合報導,取材自Reuters,2022年12月30日;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及European Commission,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