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就美國10月晶片出口禁令提起WTO諮商程序

  中國大陸於今(2022)年12月12日表示,已向WTO控訴美國近期晶片出口管制措施違反WTO貿易規則,並請求與美國進行諮商程序。中國商務部在官方聲明中指出,美方近年來不斷擴大國家安全概念,濫用出口管制措施,阻礙晶片等產品的正常國際貿易,威脅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破壞國際經貿秩序。中國進一步主張,美國此項行為已違反國際經貿規則,本質上是一種貿易保護措施,有損全球和平發展與利益。中國敦促美國應放棄零和博弈思維(Zero-sum game mentality),並停止任何中斷高科技產品貿易的作法,建議與中國恢復正常的貿易往來,以確保全球關鍵產業的供應鏈穩定。根據DSU程序規定,美國應在10日內就諮商請求進行回覆,雙方並應在30日內展開諮商。諮商若未能以友好方式達成協議,則中國可進一步請求組成爭端解決小組(panel)進行審理。

  中國在諮商通知文件指出,美國商務部產業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BIS)於今年10月7日公告透過對《出口管制條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之修正,限制若干先進半導體、超級電腦產品、先進半導體製造設備對中國輸出。同時,美國也使用相當廣泛且不明確的管制方式,增加美國人(U.S. Person)的出口活動限制。美國本次的出口管制措施旨在限制中國發展先進計算晶片、人工智慧與超級電腦的能力,是一種具有政治目的的隱藏性貿易限制。據此,中國主張系爭措施違反GATT第I:1條最惠國待遇、GATT第XI:1條與TRIMs協定第2條之數量限制、TRIPs協定第28條所授予之權利,以及GATS第6條國內規章等規定。

  與此同時,WTO小組甫於12月9日發布裁決,判定美國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執政時期以保護國家安全為由,依據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規定採行之鋼鋁稅,違反WTO規則並建議美國應取消該項措施。小組報告指出,232關稅措施不僅違反最惠國待遇、美國在GATT下第II條的減讓承諾,同時亦不符合GATT第XXI條(b)(iii)項國安例外條款下的「戰爭或國際緊張關係時期」要件。對此,美國認為小組裁決是「有缺陷的解釋和結論」,並表示小組無權審查國家安全問題,因此不會據此取消232關稅措施,反而強調小組的裁決結果更加顯示當前改革WTO的必要性。

  另一方面,中國大陸則在近期貨品貿易理事會中主張,美國採取多項歧視性且扭曲性的補貼政策,均公然違反WTO規則。美國過去單方發動的貿易戰、科技戰,迫使美中脫鉤的作法,不僅背離市場經濟運作且破壞國際貿易秩序。中國強調,其反對將經濟、貿易行為「武器化」(weaponization),建議美國應盡速糾正這些違反WTO規則的措施。美國不僅對中國實施單邊出口管制,亦在無任何多邊國際出口管制規則基礎下,鼓吹國際盟友夥同美國對中採取管制。特別是,美國《出口管制條例》下的「外國直接產品規則」(Foreign Direct Product Rule, FDPR)更已侵犯他國主權。

  美國USTR表示目前已收到中國有關出口管制爭端的諮商請求,惟美國認為WTO不適合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議題,亦非小組可得審理的一般貿易措施。系爭案件後續發展仍有待持續觀察。

【由聶廷榛綜合報導,取材自Washington Trade Daily、The Wall Street Journal,2022年12月13日;WTO Document,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