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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就IPEF談判透明度提出質疑

  近期美國聯邦眾議院監督問責委員會(the House Oversight and Accountability Committee)質疑「印太經濟架構」(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 IPEF)的談判透明度。該委員會主席柯默(James Comer)要求美國貿易代表署(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提供IPEF相關文件,並針對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近期作為似乎可能對IPEF產生「不當影響」進行說明。

  柯默於今(2023)年10月12日致函美國貿易代表戴琪(Katherine Tai),表示監督問責委員會近期取得FTC及美國司法部有關IPEF競爭和數位貿易條款的信函,該信函顯示,美國貿易談判代表正試圖修改原已獲跨黨派支持的競爭和數位貿易規則,USTR此缺乏透明度的行為,已損害了國會對其處理IPEF的信心,要求戴琪應讓國會充分瞭解談判進度。

  考量美國在亞太地區的利益,柯默將IPEF視為挑戰中國大陸在該地區影響力的重要工具,並表示談判應符合先前美國在貿易協定所建立的高標準,包括程序公平性、正當性、透明度及消費者福祉;同時,競爭和執行協議必須保護美國企業的投資與創新。基於此,柯默作為監督問責委員會主席,有權要求USTR提供一系列文件,包括談判中的IPEF競爭和數位貿易條款。

  再者,柯默亦對美國FTC及司法部反壟斷部門與歐盟的互動表示擔憂。FTC及司法部反壟斷部門於今年3月宣布將派遣官員前往歐盟,協助歐盟執行《數位市場法》。柯默認為,《數位市場法》帶有保護主義傾向,而FTC及司法部對於歐盟立法的不當支持,將對美國在IPEF的競爭與數位貿易議題帶來不利影響,因此於今年8月向FTC發出信函,要求FTC提供與歐盟《數位市場法》相關的詳細互動內容。同時,柯默亦在今年10月12日致函戴琪,要求戴琪於10月26日前提供有關IPEF反壟斷、競爭政策及數位貿易議題的一系列文件,以便更明確地瞭解USTR及FTC的談判目標。

  對於監督問責委員會之相關質疑,戴琪雖尚未正式回應,但曾在某個公開活動中表示,傳統貿易架構可能需要更多細節以反應由美國大型企業主導數位領域的問題;並且,部分遭美國產業團體認為帶有歧視性的歐盟數位法規,或許並非出自於歧視目的,因此必須與歐盟等合作夥伴討論其政策意旨與影響,並導入相關細節;另外,美國在數位及氣候議題的貿易領導地位,勢必亦受到美國政策共識之限制。

【由羅絜報導,取材自Inside U.S. Trade,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