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主導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包含日本、紐、澳、星、馬、越、汶、墨、加以及南美洲之智利、秘魯,為12個國家參與之大型區域性協定,已於2015年10月5日完成談判,並於2016年2月4日正式簽署。美國政府於總統川普上任後,已於2017年1月30日正式通知TPP,表明美國無意成為TPP之締約方,並表示美國於2016年之簽署對美國不發生法律拘束力。隨著美國退出TPP,使得TPP之未來發展充滿變數,不過近期之若干發展,又使得TPP之生效出現轉機。
首先2017年5月2至3日,TPP 11國在加拿大多倫多舉行為期兩天的首席談判代表會議,以探尋使「TPP 11」生效之可能性。其中,日本與澳洲、紐西蘭聯手説服其他國家推動TPP生效。隨後日本與其他各國更於5月下旬舉行的TPP成員國部長級會議上,啟動評估可促成協定生效選項之程序,並於7至11月初之間總共舉行五次TPP 11國會議(參見表2),最後於2017年11月10日APEC領袖峰會期間,由日本與越南共同宣布將TPP更名為「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11個成員國對絕大部分內容達成共識,待少數事項確認後即可簽署。
CPTPP會員同意以原TPP協定為基礎,但暫緩實施20項條款。此20項條文涉及「投資人及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政府採購」等章節。只剩馬來西亞有意調整的政府控制事業清單、汶萊對煤炭服務業之開放及投資的保留措施、越南想要排除的爭端解決機制不可納入貿易報復措施及加拿大排除文化服務業納入規範等4項議題,達成共識後便能簽署。
按CPTPP本次公布之協定內容,一共只有七條,包含納入TPP協定、暫緩適用部分條款、生效、退出、加入、檢討及文本。目前此7條規定尚未公布,但由第一、第二條可知除20項暫緩實施條款外,CPTPP實質內容與TPP完全相同。至於生效要件,根據CPTPP的生效條款規定已改為「至少6個或半數初始簽署方(取較低者)以書面通知存放機構其已完成各自適用的法律程序之日起60日生效」。[1]至於保留暫緩適用的22項條款,主要為涉及關務行政、投資人與地主國爭端解決、快遞服務、金融服務、電信爭端解決、政府採購、智財權保護、環境、透明化及反貪腐、投資及服務業之不符合措施與政府控制事業之不符合措施。[2]CPTPP成員國於2018年1月22、23日在日本東京召開首席談判代表會議,並已於3月8日在智利聖地牙哥舉行簽署儀式。在此前,美國總統川普已經公開表示:「如果獲得『更好的交易條件』,不排除重返TPP的可能性。」同時,過半數共和黨參議員聯名呼籲川普應讓美國能夠重新加入CPTPP。
表1 CPTPP主要談判議題歸納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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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與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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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談判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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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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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3日(加拿大多倫多) TPP-1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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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11國於本場會談討論美國退出後TPP協定之未來,與會國家同意不就協定內容進行重新談判,並預計在今年11月之APEC高峰會上確認TPP-1之生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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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1日(越南河內) TPP部長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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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11國共同聲明將致力於使TPP協定早日生效,重申將於11月APEC高峰會提出生效方案。同時,TPP11國將簡化創始成員國之加入程序,以期美國回歸TPP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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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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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2-14日(日本函館) TPP高階官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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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會議主要聚焦於TPP協定之名稱、形式及生效條件,與會各國對可能的選項及看法交換意見。原則上,各國決定盡量保留現有協定內容,在形式上則以適用11國協商內容所訂定之「議定書」形式最為可能。至於TPP協定之生效條件仍未有具體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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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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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8-30日(澳洲雪梨)談判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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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談判代表一致同意暫停生物製劑之醫藥品資料專屬保護期間條款;
可能凍結專利權審查不合理遲延期限之補償規範;
投資規則、版權保護議題未達成共識,將於下次會議決定暫停哪些條款;
加墨提出期望暫停之條款清單,越南與馬來西亞僅口頭提出要求,未提交正式清單,越南提出討論終止國有企業優惠待遇之條款;
日本要求各成員於下次會議前提出詳細保留項目清單,若獲同意將透過簡單凍結條款,盡快實施 TPP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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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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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1-22日(日本東京)首席談判代表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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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一致希望TPP能早日生效;並期望在11月之APEC領袖會議期間達成共識;
越南以撤銷紡織品關稅為條件,希望能放寬原產地規則之限制;
各國選出與美國利益相關之項目進行凍結保留,待美國回到TPP後再行生效,目前已有約50件凍結項目,此會議期間已調整各國提出凍結原因與利弊意見,並將於下次會議上集中意見縮小範圍;
目前達成一致之凍結項目為生物製劑之資料專屬保護期間,以及著作權保護期間之延長;
討論如何讓TPP生效之方式;
越南與馬來西亞因國內不滿美國退出,因此越馬兩國態度較為保留;另外紐西蘭大選結果,導致紐西蘭對TPP態度由積極轉為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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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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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 月 30 日至 11 月 1 日(日本千葉縣) 談判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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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旨於就暫停凍結條款之範圍與意見進行收斂;
紐西蘭原本對於TPP外人投資條款有相當疑慮,爾後因紐西蘭表示其國內法正在進行修改相關規定,以遏止外人投資造成房地產問題,因此目前認為無須就TPP外人投資條款進行重新談判;
TPP將於APEC在越南峴港之峰會期間進行部長級會議,旨在確定最終協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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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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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8日至10日(越南蜆港)部長級與領袖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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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達成原則性協議,更名為CPTPP
TPP承諾與條文併入,保留20個項目
待4個待決議題確認後便可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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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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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2、23日(日本東京)首席談判代表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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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定2018年3月8日在智利聖地牙哥舉行簽署CPTPP協定儀式
各國另行以協定附屬文件(side letter)方式,將加拿大所關注之文化例外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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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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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8日(智利聖地牙哥)舉行協定簽字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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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CPTPP之11個成員國代表在聲明中表示,這一協定將加強各成員經濟體之間的互利與聯繫,促進亞太地區貿易、投資與經濟之增長;
成員國將推動國內立法機構完成CPTPP之審批,以讓協議儘快生效。這一協定將在得到6個或半數初始簽署成員國(取較低者)立法機構批准的60天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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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目前墨西哥和日本已分別於2018年4月24日和7月3日完成CPTPP之國內法律程序,而加拿大、澳洲和紐西蘭等國也正積極推進。CPTPP將在符合協定生效條款規定後生效,簽約國目標最快在2018年內讓協定生效。而除了原始11國,泰國已正式表達參加意願,而英國、韓國和哥倫比亞等國亦都表達參加意願。儘管美國並未參與,但CPTPP之成員國國內生產總值(GDP)仍占全球百分之十三,是一多達五億人口的經濟體。
假設CPTPP果真能順利推動,則無論其參與國家多寡,我國均有積極爭取參與之意義。首先我國參與區域整合之機會受到極大限制,而即便沒有美國,CPTPP中之日本、澳洲、越南、馬來西亞等與我國經貿關係仍然密切,況且未來還會有韓國及來自東協之新成員可能陸續加入,而CPTPP之成員身分亦有助於我國未來繼續參與如FTAAP等區域整合機制。更重要的是借力使力,利用TPP高標準規則之外部壓力加速國內法制改革(最佳範例即為法規草案評論期因TPP而於去年改為60日)。
再者,無論CPTPP未來發展為何,其個別專章之內容已有成為未來各類雙邊或區域國際經貿協定範本之效果。亦即是即便我國不加入CPTPP,終將在雙邊(如與美國、日本、澳洲甚至歐盟)甚至多邊談判(如WTO、FTAAP)中面對落實TPP實質義務及法規接軌之需求。故在推動加入CPTPP準備之意義超越加入此協定本身之情況下。無論美國是否退出以及參與國家多寡,對我國仍有參與意義。
[1] 具體內容,參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整理:http://www.tpptrade.tw/db/pictures/AdminModules/PDT/01/2/_00000336/CPTPP條文中譯.pdf。
[2] 具體內容,參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整理:http://www.tpptrade.tw/db/pictures/AdminModules/PDT/01/2/_00000337/CPTPP暫緩適用之22項條款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