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情勢分析:WTO秘書長對投資便捷化討論取得之進展表示讚許

發展動態

WTO秘書長阿茲維多(Roberto Azevêdo)於今(2019)年718日一場WTO投資便捷化(Investment Facilitation)會議中,對投資便捷化討論迄今取得之進展表示讚許,指出投資是貿易的推進器(catalyst),因此對貿易和投資政策採取協調一致的方法極其重要,好的政策有助於貿易的多樣化和擴大,進而促進經濟成長與發展。有鑒於這十年國際投資不景氣,2018年全球外人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流量減少13%,降至1.3兆美元,必須透過政策及法規的透明度和可預測性,以及使投資相關之行政程序更有效率,應營造一個有助於吸引和擴大投資的法規環境。

投資便捷化倡議係由開發中會員及眾多低度開發國家(Least-developed countries, LDC)所發起,並將「發展」視為核心目標,已開發會員亦積極參與討論。各國在採取投資政策及做法以便捷化國際投資的立場上,擁有共同利益,皆希望藉此促進貿易、創造就業、經濟成長及發展;若投資能形成一類似貿易便捷化協定(Trade Facilitation Agreement, TFA)的多邊架構(multilateral framework),會員的努力即得以進一步推進及深化。最後,阿茲維多鼓勵投資便捷化參與會員保持開放、透明和包容的態度,2020年召開的WTO12屆部長會議就可能獲得成果。

【取材自WTO2019718日】

重點評析

回顧2019年上半年度以來投資便捷化議題之討論,參與本議題討論之WTO會員期望能夠簽訂一個多邊架構的投資便捷化協定,而透過「範例式討論」(example-based discussion)之討論方式,使得投資便捷化協定的可能架構與內容逐漸成形。觀察目前非正式討論會議之會議主題,未來投資便捷化協定之核心規則可能涵蓋:投資政策之透明化、改善投資相關行政程序之效率、強化國際合作、資訊交流以及促進發展等規則。進一步檢視WTO會員提出的條文範例,涉及資訊公開、透明化、公平待遇等實體規則的條文範例多數擷取自會員對外簽署的投資協定或是自由貿易協定投資專章。相對於此,關於體制性安排的相關條文,則主要參考WTO既有協定之條文內容,特別是參考貿易便捷化協定(TFA)有關協定義務履行機制、委員會設置與運作、促進合作之方式等條文規範。

除此之外,已開發會員與開發中會員所關注面向亦不相同,歐盟、加拿大與澳洲等已開發會員對於WTO通知義務、資訊公開的範圍、資訊公開的方式、行政程序利害關係人之待遇、行政程序時限規定等條文義務之規範方式有較為嚴格的要求。顯示已開發會員期待投資便捷化協定,能夠發揮強化投資法規環境的透明化與效率之功能。相對於此,巴西、中國大陸、俄羅斯等開發中會員,較為關注資通訊技術之運用、單一窗口之設置、國際合作、技術援助、特殊及差別待遇等條款,顯示開發中會員期待投資便捷化協定,能夠發揮促進投資、協助能力建構與發展之功能。

根據協調投資便捷化討論工作的大使岡薩雷茲(Juan Carlos González)在7月份會議所述,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將在既有的範例討論基礎上,整合出一份工作文件 (working document)。工作文件將標示出會員共識程度較高的規範要素,並持續依照會員的討論結果與建議,增修工作文件相關內容。透過工作文件的持續更新與整合,縮小會員間對於規範條文之歧見,以及廣納更多會員參與討論。目前WTO投資便捷化議題仍處於討論階段,未來是否能夠順利進入協定文本之談判,關鍵在於如何吸納更多的會員參與討論與凝聚共識。因此,下半年度工作文件之推動發展,將扮演相當關鍵性的角色。(王煜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