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資訊科技協定(ITA II)和環境商品協定(EGA)談判進展及對臺灣之意義

一、前言

  有鑑於杜哈回合談判進展逡巡不前,近年來WTO會員轉而訴求其他架構協議及創新談判途徑。今(2015)年以來,在貨品貿易相關議題方面,成員國所關切之焦點聚焦於擴大資訊科技協定(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reement, ITA II)和環境商品協定(Environmental Goods Agreement, EGA)兩大談判議題。本文將於第二及第三部分分別介紹ITA II和EGA兩複邊協定之談判進展;並於第四部分綜合分析ITA II和EGA對我國之意義。

二、擴大資訊科技協定談判進展

  WTO資訊科技協定(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reement, ITA)係於1996年新加坡部長會議所產生的複邊協定,適用範圍涵蓋180項如半導體、電腦及通訊設備等高科技產品。此協定的目標在於消除其所涵括產品之關稅,以提高產品進入市場的機會。截至2015年10月,WTO的161個會員中,簽訂ITA協定的會員數達51個[1],涵蓋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 IT)產品約97%的貿易量。此協定簽訂以來亦大幅提升全球資通訊(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ICT)產品的貿易往來,促進許多新興經濟體的ICT產品出口成長。然由於ITA產品自1996年成立以來便無更動,在科技產業快速發展之下,新商品卻無法納入ITA協定的範疇享有零關稅的優惠,使ITA面臨產品涵蓋範圍太狹隘之挑戰。

  有鑑於此,美國於2011年針對是否推動擴大ITA之協商徵詢各國意見,獲得重要IT出口國之支持,從而組成擴大ITA談判之核心小組,成員包括美國、歐盟、日本、臺灣、哥斯大黎加、韓國、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等八國。並於2012年7月由各參與會員提交希望列入ITA II的產品清單,作為草案清單之基礎。第一版整合產品清單草案所擬增列的涵蓋產品項目達357項,並提交至例行性的WTO ITA委員會中討論。

  2012年下半年,各與會會員的協商重點在於ITA II所應涵蓋的產品範圍,但整體來說,2012下半年的協商進展相當有限。至2013年5月,參與會員同意草案清單的建立標準為:(1)至少有8個參與會員支持;或(2)參與會員貿易量達世界貿易50%以上的稅項。此外,各參與會員可考量其國內產業可能受ITA II之影響程度,提列三類敏感性產品(Removal、Staging和Ex-out);而降稅模式則依循1997年ITA協定,原則包含:(1)不具敏感性的產品可考慮立即降稅;(2)三年執行期分四次降稅;(3)對個別國家可提供較長調適期,但須以個案方式處理,且較長調適期以5年為限;(4)只針對特殊狀況,給予敏感產品更長的調適期。

  ITA II在參與會員積極推動下,至2013年7月協商前,ITA草案清單產品共計256項。同時,參與會員亦同意以此清單為基礎,各自提出敏感性產品清單(sensitive list)。然自同年6月起,因中國大陸的敏感清單與各與會國的預期落差太大而難以形成共識,至2014年底皆無重大進展。2014年11月12日APEC領袖會議後,中、美先針對ITA II的產品清單達成共識,清單中涵蓋包括GPS設備、醫療設備、多元件半導體(multi-component semiconductors)等近200項產品,其中100項係與會會員依準終場清單(semi-final)篩選原則已獲共識之非敏感項目。同年12月,參與ITA II談判的會員在11月美、中所達成之協議基礎下進行談判,然最終因中國大陸拒絕韓國所提出削減平板顯示器(flat-panel displays)關稅之要求,參與會員無法就擴大開放產品項目達成共識,談判宣布破局。

  其後,ITA II會員期待中國大陸釋出善意,接受將其他會員提議之IT產品納入ITA II清單中。在今(2015)年7月18日會議上,美國和中國大陸對韓國做出小幅讓步,同意撤除2項被韓國視為敏感性產品的醫療設備稅則品項,使韓國轉為支持ITA II產品清單,並不再堅持將面板納入。此外,歐盟亦同意將用於數位電子設備的鏡片納入清單。7月24日,ITA II參與會員就協定產品清單達成共識,歷經三年的ITA II談判取得重大突破,最終納入降稅清單之產品總數共計201項,包括麥克風、頭戴式耳機、擴音器、固態硬碟、數位飛行資料記錄器、通訊衛星、心律調節器、遊戲主機、用於製造半導體和其他數位產品的電磁鐵及各種機器等,此協定將是WTO成立以來所達成規模最大的關稅削減協定。值得注意的是,由於ITA II訂有新增產品的複審條款(review clause),參與會員可在2018年的會議中提出個別欲加入清單的新增產品項目,此亦增加ITA II對於新IT產品在國際間貿易的發展空間。

  今年9月至10月,ITA II參與會員主要針對產品降稅期程進行磋商,各會員預計在10月30日前提出減讓表草案[2];11月之後,會員將準備及確認減讓表,並計畫於12月4日前完成技術性工作。在理想情況下,12月15至18日肯亞奈洛比部長會議時將完成ITA II,並於2016年7月開始實施。

三、環境商品協定談判進展

  2014年7月迄今,WTO已舉行9回合環境商品協定(EGA)複邊談判會議,此談判係以APEC於2012年所達成共識的54項環境商品為基礎,尋求參與會員國的進一步自由化。EGA協定生效要件為參與會員的環境商品貿易量達全球貿易的90%。當達到關鍵多數之門檻後,參與會員的開放項目將依據最惠國待遇(Most Favored Nation, MFN)原則適用於所有WTO會員。

  截至今(2015)年10月,EGA共有17個談判成員,包括澳洲、加拿大、中國大陸、臺灣、哥斯大黎加、歐盟、香港、冰島、以色列、日本、新加坡、韓國、紐西蘭、挪威、瑞士、美國和土耳其等。談判清單中所涵蓋的產品項目大致可區分為10大類,包括空氣污染防治、固體及有害廢棄物管理、廢水管理及水處理、環境整治與復育、噪音與震動防制、潔淨再生能源、能源效率、環境監測分析與評估、資源效率,以及環境友善商品等。

  今年以來,包含我國在內的17個談判參與會員,皆已陸續提交各自初步的環境商品清單,參與會員最初所提列之產品清單,總計涵蓋約650項產品,包括太陽能板、汽車、自行車、電動馬達和水力渦輪機、電燈照明裝置、及生物柴油燃料等,該等產品項目的關稅稅率介於0~35%之間。在今年5、6、7、9月舉行的第6至9回合EGA會議中,參與會員主要針對主席彙整之產品清單進行逐項(line-by-line)檢視,討論該等商品的環境特性與環境效益,並針對特定項目(ex-outs)進行技術性討論,以力促參與成員對EGA產品清單之共識[3]。而在第9回合談判中,依「成員廣泛支持度」及「主席考量具較高環境信度(environmental credibility)」所彙整的最新版EGA產品清單共計450項。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EGA談判缺乏對環境商品的明確定義,導致部分擬納入清單之商品項目與環保目標的關聯性相對薄弱。9月時,歐洲環保團體交通和環境協會(Transport and Environment)即針對EGA提出批評,認為EGA談判會員在尋求削減環境商品關稅的同時,可能反而對環境造成傷害,例如航空發動機、生物柴油燃料及含石棉成分的商品等,該等商品本身不僅不具環境效益,甚或可能傷害環境。如是的爭議是否將延宕EGA的談判亦需持續關注。

  由於達成EGA最終清單仍需經過分析、同行審查、討論及談判等程序,故參與談判會員仍有許多工作要進行。目前參與會員仍致力於在今年12月WTO第10屆部長會議前能提出EGA談判成果。

四、綜合分析

  臺灣因加入ITA協定而享有該協定參與會員關稅減讓之效果,使臺灣相關資訊、通訊及電子零組件產業,如筆記型電腦、有線電視終端、無線網路卡、主機板、伺服器、液晶顯示器、平版電腦、桌上型電腦、數位相機、智慧型手機、網路電話機等10餘項產品在全球皆有高度市占率。但一方面由於電子產品生命週期較短,新產品多不在ITA協定涵蓋範圍內,加上近年來由於臺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步調落後,以及開發中國家透過外商投資促進產業發展等外在環境的改變,由臺灣生產出口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發展空間受到明顯壓縮。

  在如此的背景下,ITA II的清單中雖未能成功加入臺灣與韓國本皆積極爭取的面板,但其中所含括的資訊電子工業類、半導體類和電機類產品,無論進出口都是臺灣比重較高的項目,尤其在半導體、光電類產品,更為我國具競爭優勢之產品;另就環境商品方面,雖然EGA協定的談判成果尚未如ITA II般明確,但觀察目前環境商品清單中的商品項目,其中亦包括多項臺灣具出口競爭力的產品項目,例如自行車及相關零配件、電燈照明裝置等。由於ITA II及EGA協定係一全面性的部門別開放,此對於在雙邊FTA進度落後的臺灣而言,具有緩解區域經濟整合對臺灣部分具優勢產品出口之衝擊的作用,預期ITA II及EGA倘完成談判生效後對臺灣的相關產品拓展國際市場都具有相當的效益。

  此外,ITA II及EGA協定亦提供臺灣在市場與產品兩方面的未來發展性。由參與ITA協定的經驗可知,隨著參與協定的會員國逐漸增加,其對於臺灣IT產品維持在未洽簽FTA市場中之公平競爭條件的助益亦隨之提昇。而未來隨著ITA II生效,臺灣除目前具出口優勢之產品可受益於參與會員國增加時所產生的新市場拓展機會之外,更由於ITA II提供會員國在協定範圍內之產品可於所有會員國市場內與其他競爭對手有相同的市場進入條件,故即使是目前在協定涵蓋範圍內,但臺灣尚不具生產及出口優勢之產品,未來倘若臺灣發展相關技術,此協定亦將使臺灣的新產品得以在參與會員國的市場中與競爭對手國處於公平的競爭條件。同理,在環境商品方面,臺灣亦可能在電子及新能源相關產業的發展基礎上,發展電動車、太陽能板、電動馬達等相關產業,並藉由EGA協定提供臺灣產品在國際市場上與競爭對手面對公平競爭環境,使該等產業得以在臺灣即有更大的發展空間,或者成為國際上相關產品供應鏈中的重要角色。

[1] 51個參與ITA會員中,歐盟包括了28個歐盟成員國,瑞士和列支登士敦有關稅同盟,總計參與成員(國家和單獨關稅區)達79個。另在會員數部分,哈薩克已通過WTO及國內程序,待年底WTO奈洛比部長會議後正式生效,成為第162個會員;阿富汗則在入會談判階段。參WTO官網https://www.wto.org/english/tratop_e/inftec_e/itscheds_e.htm;http://www.kazpravda.kz/en/rubric/politics/kazakhstan-ratified-agreement-on-accession-to-wto/。

[2] 依照ITA II宣言草案,締約成員原則上係以3年降稅期程將產品關稅降至零,較長的降稅期程應限制適用於各國特別敏感之產品。

[3] EGA第10和第11回合談判會議將分別於2015年10月29日~11月4日及11月30日~12月4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