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救濟措施 (2000.5.26,3205)
- pc309b
- 200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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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rade.gov.tw/global_org/wto/Wto-import/import6/wto-import6-28.html
公元二○○○年WTO談判新議題與貿易救濟措施
壹、前言
世界貿易組織(WTO)烏拉圭回合談判以後,各國之市場已大為開放、進口關稅大幅下降、許多非關稅障礙亦減少。許多原依賴高關稅或非關稅措施保護之產業,在市場自由化以後隨即面臨國外進口產品之競爭威脅。WTO為維持國際貿易之順暢與公平交易之競爭環境以及協助會員國調適其國內產業之結構,遂重新修訂或訂定各種相關協定,例如1994GATT第六條執行協定﹝反傾銷規定﹞、補貼及平衡措施協定及防衛協定等,容許會員國在面臨外國進口產品進行傾銷、補貼等不公平競爭或進口產品大量增加以致損害其國內相關產業或有致損害其國內產業之虞時,在經過一定之調查程序後,得以採取課徵反傾銷稅、平衡稅或防衛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
一、貿易救濟措施之國際規範
二、反傾銷調查
(一)定義及成立要件
依據WTO反傾銷協定,課徵反傾銷稅之基本要件有三:1.必須有傾銷(一國之產品如以低於正常價格輸往他國進行商業銷售,謂之傾銷。);2.必須有國內產業遭受損害或有損害之虞或國內產業之建立遭到阻礙;3.國內產業之損害與傾銷之間有因果關係。
若經證實有傾銷事實並對其國內產業造成損害時,該輸入國對該項進口貨物傾銷差額所徵收之特別關稅,謂之反傾銷稅。
(二)調查程序
依據WTO協定規定,反傾銷調查程序應於發動一年內完成,特殊情況得予延長,惟最長仍不得超過十八個月。調查過程一般分為下列幾個階段:
1. 提出申請:
依據WTO反傾銷協定,會員國進行反傾銷案件調查應基於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者之書面申請為之;其主管機關應審查申請書所提供證據之正確性及適當性,以決定是否發動調查或駁回申請。
2. 展開調查:
各國在進行反傾銷調查時,一般均係透過問卷調查方式,讓所有利害關係人提出任何與涉案調查有關之證據;同時透過舉辦公聽會或意見陳述之機會,以提供所有利害關係人充分機會為其利益辯護。調查期間主管機關除為符合保護機密資料的必要外,應將查證之結果公開。
3. 初步裁定與臨時措施
主管機關一般在完成問卷調查與初步之公聽會後,作成是否有傾銷及對國產業造成損害之初步決定。若初步裁定為肯定(即有傾銷及因而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主管機關得進一步決定是否實施臨時措施,以防止調查期間發生嚴重損害。臨時措施通常採臨時稅之形式,相當於臨時估算之反傾銷稅金額之擔保(保證金或有價證券)。而臨時措施之期限,原則上以不逾六個月為限。
4. 終止調查之決定
當主管機關經調查發現傾銷差額微小或傾銷數量或損害程度微不足道時,應立即終止調查。依據協定規定,當某一個別國家傾銷差額若低於以出口價格百分比表示之百分二時,應認定係微小。而某一個別國家傾銷之進口數量低於進口國同類產品進口量的百分之三時,原則上,應認為微不足道,但數個國家其個別輸入雖僅占進口國同類產品進口量的百分之三以下,惟其總進口量占國內市場進口量百分之七以上時,不在此限。
三、 課徵反傾銷稅或價格具結
1. 最終裁定與課徵反傾銷稅:主管機關一般在作成課徵反傾銷稅之初步裁定後會繼續蒐集資料及對資料進行最後查證之工作;主管機關通常在取得有關廠商之同意,並通知涉案出口國政府代表未遭反對後,赴該涉案國進行實地查證。此外,主管機關公布最終認定前,應將認定基礎之基本事實告知所有利害關係人,同時給予渠等充分時間以為其利益辯護。當一切條件具備時,主管機關則可作成是否課徵反傾銷稅之決定。依據WTO反傾銷協定規定,主管機關在決定課徵反傾銷稅時,應遵守最低稅率及不歧視的原則。
2. 價格具結:主管機關於收到出口商自動提出修正其價格或停止以傾銷價格輸出之具結,且主管機關確信傾銷之損害影響可因而消除時,得暫停或終止調查程序而不採行臨時措施或課徵反傾銷稅。
3. 行政複查與落日複查(sunset review)
行政複查:依據協定規定,主管機關應於反傾銷稅課徵經一段期間後,基於正當理由得主動或經利害關係人之請求並提出確有檢討必要之資料時,檢討是否仍需繼續課徵反傾銷稅。實務上,各國大致在實施課徵反傾銷稅措施後滿一年左右後進行年度行政複查。
落日複查:依據協定規定,任何確定的反傾銷稅應於課徵滿五年內終止。但如主管機關在該五年期限之前主動,或由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者在該期限之前的合理期間內檢具充分證據請求檢討,並認定反傾銷稅之取消將導致損害之繼續或再度發生時,不在此限。
四、我出口產品遭外國反傾銷調查情形
以往我國遭到外國課徵反傾銷稅之貨品以鋼鐵、石化、化纖、自行車、彩色電視及塑膠等傳統產業產品為主。由於近年來我國內資訊業快速發展,資訊相關產品成為我國出口大宗,故漸易遭到各國指控傾銷之目標,例如:我國輸美SRAM(靜態隨機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