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利益分攤的最新發展

補貼一向是WTO與過去GATT重要且引發爭議較多的議題,除了補貼的種類為關切的重點外,補貼利益的分攤也是討論的重點。若某一企業獲得一筆補助金(grant),將於未來的若干年產生利益,如何合理分攤均有可能會產生不同的結果。美國於2004年4月8日(TN/RL/W/148)提出建議:會員能否就使用單一計算方法達成共識。關於補助金之「補貼利益分攤」主要焦點為:利益的型態(shape)、期間(length)與折現率(discount rate)。其中,美國所提出的模式係假設利益的型態(shape)呈遞減,亦即補貼利益逐年下降;利益期間係指資產的平均使用年限。而折現率則必須能反映貨幣的時間價值(time value of money),確保所分攤利益的淨現值(net present value)等於該年度期初所提供的補貼。美國所提出的「補貼利益分攤」計算公式,曾於Lead and Bismuth Steel案採用。係逐年算出該年度所分攤利益的淨折現值,並以之作為該年度期初所提供的補貼。再以該年度所分攤的補貼利益數值,用於計算當年度該企業所接受的補貼比率。 美國認知其所提出的補助金「補貼利益分攤」計算方法,並非唯一的合理分析法。若會員採用不同的分攤計算方法,將產生顯著不同的結果;因此,會員能否就使用單一計算方法達成共識,係一重要的議題。至少,會員應該被要求通知關於其所採用的方法;若所通知的計算方法並未用於相關案例,則該會員有義務須就事實與邏輯加以解釋不適用該方法的理由。 【由吳柏寬取材自WTO文件:TN/RL/W/148,200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