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與競爭政策討論議題之國家立場(2003.07.16)

壹、背景說明 一、1996年新加坡部長會議時決議成立「貿易與競爭政策互動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 on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rade and Competition Policy,簡稱WGTCP),由各會員國提出相關議題,以檢視是否有任何領域值得在WTO架構下進一步考量其處理方式。 二、依據2001年杜哈部長會議之宣言第23段,部長們通過,會員應「在第五屆部長會議就貿易與競爭議題之談判模式達成明確共識後展開談判」。 三、自2002年起至第五屆部長會議召開前,貿易與競爭政策互動小組的進一步工作,係著重在澄清「核心原則」(透明化、不歧視及程序之公平性);「惡性卡特爾」;「政府間自願合作模式」;及經由能力建構以漸進方式強化開發中國家之競爭機構;同時考量開發中及低度開發國家之需求及處理此等問題的適度彈性。 四、目前會員之立場明顯區分為(一)主張就建立多邊競爭協定展開談判;(二)部份則反對建立具約束性的多邊架構,主張談判範圍應僅在建立合作架構;(三)部份則認為不應展開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