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年九月出席WTO/TRIPS理事會報告

參與WTO/TRIPS理事會相關會議報告 服務機關:經濟部 報告人 :陳政務次長瑞隆 出國地區:瑞士 日內瓦 出國期間:91年9月14日至21日 報告日期:91年9月26日 目 錄 壹、前言 * 貳、WTO/TRIPS智慧財產權理事會 * 一、我國與中國兩個新入會會員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審查 * 二、智慧財產權理事會例會相關議題 * 三、智慧財產權理事會特別會議 * 參、雙邊諮商會議 * 一、台美雙邊諮商部分 * 二、台加雙邊諮商部分 * 三、台日雙邊諮商部分 * 四、台瑞雙邊諮商部分 * 壹、前言 本次智慧財產權理事會例會及特別會議,於二○○二年九月十七日至二十日於日內瓦舉行;是次會議除依例按相關議題進行討論外,其所不同於以往者,係於例會中針對我國與中國之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進行審查及詢答。其中對我法規查詢之部分,計有日本、澳洲、加拿大、歐盟、瑞士、美國及韓國等七國提出書面問題。 本團由本部 陳政務次長瑞隆率團,偕同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梁副局長國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盧副局長文祥參與WTO智慧財產權理事會例會及特別會議,其他參團成員包括:司法院民事廳邱法官兼科長琦、法務部檢察司慶檢察官啟人、財政部國庫署周副組長秀玲、蘇科長惠慧、外交部經貿司邱琬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莊組長三槐、章簡任督導忠信、商標權組洪高級審查官兼科長淑敏、專利三組王組長美花、綜企組康組長世申、本局多邊貿易組蕭科長振寰及趙秘書化成等,共計十五人。 我代表團於九月十六日由本部 陳政務次長先行召開團務會議,就本週相關多邊會議及諮商之安排交換意見,並就各國對我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進行審查時可能進一步提出查詢的問題,諸如專利合作公約的優先權之承認、地理標示的保護、未公開資料的保護、邊境措施、以及著作權法與取締盜版等問題進行深入討論。 貳、WTO/TRIPS智慧財產權理事會 一、我國與中國兩個新入會會員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審查 (一)我國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審查案 九月十七日上午於智慧財產權理事會例會主席墨西哥團長Mr. Eduardo Perez Motta大使主持下進行法規審查詢答,我國代表團首先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梁副局長國新發表引言致詞,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盧副局長文祥再就各國的查詢議題,包括著作權、商標、專利、地理標示、工業設計、積體電路電路佈局的保護、未公開資訊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