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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智庫針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發表影響評估及地緣政治報告

發展動態

2021831日歐洲智庫SandbagE3G受中國能源基金會委託,針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發表〈碳邊境調整機制:影響及地緣政治風險分析〉(A Storm in Teacup: Impacts and Geopolitical Risks of the European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政策研究報告,報告指出,因CBAM管制項目有限,僅將鋼鐵、鋁、水泥、肥料及進口電力納入產品適用範圍,上述產品僅占中國出口歐盟總額之1.8%,對中國出口歐盟整體影響不大。即便將能源消耗納入間接排放(indirect emissions),僅鋁製品將會受到進一步影響。……(詳全文)

重點評析

歐洲智庫SandbagE3G在其CBAM影響評估及地緣政治報告中,指出:CBAM短期內尚不至於對全球貿易產生衝擊影響,且歐盟在CBAM的規範設計方面持續堅持以符合WTO規範為原則。WTO會員仍相當關切歐盟CBAM對全球貿易體系可能產生之影響,以及關切歐盟CBAM措施是否符合WTO基本規則。金磚五國巴西、南非、印度、中國大陸發表聯合聲明指出,「CBAM將產生貿易障礙問題表達嚴重關切,主張此舉具有歧視性,且違反公平原則」。俄羅斯也表示,俄羅斯出口至歐盟的鋼品若被徵收每噸60歐元的碳稅,俄羅斯鋼廠每年將蒙受7.8億至8億美元的損失。此外,印度WTO代表團認為歐盟CBAM措施必須符合WTO基本規則。部分會員(卡達、阿根廷、巴拉圭、哈薩克等)則是認為歐盟CBAM須考量國情,特別是WTO「共同但差別責任」原則,以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所示之「共同但差別責任」。

展望後續WTO場域討論CBAM議題之可能面向,主要有三:第一個是加強歐盟實施CBAM具體執行細節的透明化,以便提供所有國家、企業等利害關係者以足夠時間去做必要之調整;第二個是CBAM實施是否符合WTO規範的問題,特別是歧視性問題、共同但差別責任、是否構成不合理的貿易障礙等問題;第三則是如何協調WTO會員對氣候政策目標做出一致性努力,在多邊架構推動環境商品與服務貿易自由化、建立循環低碳經濟框架,或是其他可能之替代方案,避免WTO會員單方面實施CBAM此類貿易限制措施,對全球貿易活動產生不利影響。

此外,該項研究報告認為各國在討論CBAM規範時,應一併考量到歐盟實施此一措施的背後有其長遠的政策脈絡與制度條件,特別是歐盟境內設置有統一的碳交易市場、可以透過即時動態的價格反映境內碳定價水準、有充分、透明的數據說明碳洩漏風險的問題。相關碳交易與揭露制度是歐盟說明其CBAM乃是境內碳交易機制在邊境之延伸,兩者措施具備可比較性,乃是歐盟CBAM符合WTO邊境調整措施規範的重要基礎。相對於此,對照其他目前正在研議實施CBAM的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國,該等國家現階段仍在研議如何建立境內通行的碳交易市場。在欠缺類似歐盟之制度條件下,該等國家要證明其CBAM與境內碳定價措施具有可比較性,實施符合WTO邊境調整措施規範的CBAM難度亦相對較高。(王煜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