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動態
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WTO
Secretariat)於今(2020)年9月16日發布一份新「資訊說明」(information note)文件,彙整WTO各會員為加快取得與新冠肺炎(COVID-19)相關之關鍵醫療產品和服務所採取的各種貿易措施。依據41個WTO會員提供初步資料顯示,醫療產品貿易在2020年上半年增長了38.7%,然而由於特定醫療產品仍有週期性短缺之情形,若干發展中國家仍難以取得該類產品。對此,WTO秘書處發布此一資訊說明文件介紹各WTO會員為因應COVID-19而採取的各類貿易促進措施(Trade-facilitating
measures),做為WTO對抗COVID-19行動的一部分。
整體而言,WTO會員所採取因應COVID-19之措施主要包括:第一,暫時移除或延遲對關鍵醫療產品和其他基本用品的貨物稅及其他稅費,此類措施約占WTO會員通報之COVID-19因應措施的三分之二。第二,簡化行政程序,以加快關鍵醫療產品的海關查驗程序和邊境通關速度。第三則是強化對貨品標準之監管許可及合作。第四,採取智慧財產權措施以促進COVID‑19相關技術之創新及取得使用,如共享智慧財產權以開發治療方法等,截至2020年7月共有24個會員實施此類措施,所採措施共計47項。第五,改善獲取COVID-19相關的重要醫療服務,包括促進國際衛生工作者流動以及制定新的臨時性遠距醫療規則;以及最後,加速政府採購程序,包括採取限制性招標與快速給付承包商契約價金。
【取材自WTO News,2020年9月16日】
重點評析
COVID-19疫情大流行對全球經貿與供應鏈造成前所未有的威脅,WTO作為當代最為重要的國際經貿組織,主張應透過及時、準確的資訊共享,供世界各國作出相關貿易決策以因應疫情。整體而言,WTO為應對此次突發疫情所採取的措施,包含由秘書處主動蒐集各國因應疫情所採取之貿易措施,並針對COVID-19與世界貿易之影響與分析提出多項研究報告,供WTO各會員參考。同時,WTO會員亦依據WTO協定,主動向WTO通知其所採取之COVID-19措施,並在WTO架構下提出COVID-19相關倡議與聲明,以推動並促進國際社會形成因應疫情之共通作法與共識。
詳言之,為促使各國政府與公眾瞭解COVID-19對全球經貿議題之影響,WTO秘書處迄今已針對醫療用品之貿易、透明化、出口禁令與限制、電子商務、標準與法規、服務貿易、協助微中小型企業等多項議題進行分析,並以「資訊說明」形式公開研究報告,以供各國政府與公眾知悉當前經貿現況並提供建言。另一方面,WTO秘書處主動蒐集追踨WTO會員因應COVID-19所實行之貿易與貿易相關措施,主要包含貨品、服務與智慧財產權措施三大類。目前經秘書處登記之貨品措施已有243項(2020年9月18日止)、服務措施有94項(2020年9月25日止),智慧財產權措施則有55項(2020年9月22日止);其中,臺灣登記在案的措施包含4項貨品措施、0項服務措施與5項智慧財產權措施。
為減少疫情所導致全球經貿與供應鏈中斷之風險,WTO前任秘書長阿茲維多(Roberto Azevedo)於今年3月25日呼籲世界各國應提出全球解決方案。對此,二十國集團(G20)領袖率先於3月26日發布聲明呼應阿茲維多之訴求,同意持續開放市場以維持COVID-19關鍵商品與設備、重要農產品、其他必要商品與服務之自由流通。其他WTO會員亦在WTO場域提出相關重要倡議與聲明,同意提升關鍵商品的跨境移動;例如APEC貿易部長也在7月25日公布聲明,表明將促進關鍵商品、服務之流通與自然人必要之跨境移動。
由上述WTO會員之聲明與倡議可知,WTO會員間對於移除COVID-19關鍵商品與服務之貿易限制措施已逐步形成共識,且此情形亦可由WTO所作統計獲得證實。依據WTO公布之「貿易監控報告」,在2019年10月中至2020年5月中期間,WTO會員與觀察員共執行363項貿易與貿易相關措施,其中有256項措施為COVID-19應對措施,分別是147項貿易促進措施與109項貿易限制措施。與此同時,WTO資料進一步顯示WTO會員採取貿易措施的趨勢與轉變:在疫情爆發初期,WTO會員與觀察員以採取貿易限制措施為主,特別是出口限制措施。但此現象到2020年5月中期已發生變化,WTO會員改以採取貿易促進措施為大宗,占COVID-19因應措施的57%,且有將近28%的貿易限制措施已被WTO會員或觀察員予以撤銷。
臺灣在當前疫情持續蔓延的環境下,亦已採取多項措施以減緩疫情對我國人民健康之影響,並以貨品貿易與智慧財產權措施為主:在貨品貿易方面,我國已採取暫時禁止口罩或口罩原料出口、暫時限制藥用酒精及相關消毒劑成品之出口,出口時須檢附我國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藥品許可證,以及暫時減少藥用酒精原料與消除口罩進口關稅;其中,因我國產能可因應目前疫情危機,故我國自今年6月1日起已解除口罩出口禁令。至於智慧財產權措施則以延長法規遵循期、減少醫療防護用品的商標申請費用等措施為主。綜上可知,我國採取之單邊措施亦與國際趨勢相符。
歸納而言,WTO會員間為因應COVID-19疫情,承諾持續開放市場以確保全球供應鏈的正常運作,並保持關鍵商品與服務之順暢流通。由於臺灣當前在防疫與生產醫療關鍵商品均表現亮眼,故在後疫情時期我國如何權衡市場開放與防疫措施間之關係,並繼續維持經濟成長動能,將是我國政府的首要任務之一。(鄭昀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