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提出服務業初始回應清單新聞參考資料

我國提出服務業初始回應清單新聞參考資料 依據WTO第四屆卡達部長會議之宣言,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各會員應於九十一年六月卅日前提出服務貿易市場開放之初始要求( Initial Request s ) ,並於九十二年三月底前提出初始回應 (Initial Offer s),談判預定於九十四年一月一日結束。自九十一年七月起我國陸續接獲澳洲、加拿大、歐盟、印度、日本、韓國、紐西蘭、挪威、巴拿馬、秘魯、新加坡、瑞士、泰國、土耳其、美國等十五個會員向我國提出初始要求。我國並於去(九十一)年七至十二月間,在日內瓦與美國、歐盟、日本、韓國、東協國家等會員進行雙邊諮商,充分溝通對方要求之內容,俾以正確研擬我國之初始回應清單。 所謂初始回應清單係修正現行服務業特定承諾表,以表示進一步開放市場之初步擬議,該初始回應清單僅係工作文件,並將透過WTO秘書處以「限閱」文件分送給全體會員,作為進一步談判之基礎。鑒於談判未達成協議前,各會員之回應內容均不具拘束力,且將隨時因應談判之進展而作增刪修訂,為利談判之進行,WTO會員在慣例上均不對外公開該清單之具體內容。 在研擬初始要求│回應立場之過程中,我國各服務業主管機關前此多已召開會議或舉辦公聽會與業界進行雙向溝通,廣徵業者之意見,以瞭解我國產業之需要。此外,並依據 陳總統在大溪之指示,研擬配合WTO服務貿易之談判,以推動我國服務業國際化。 目前我國服務業主管機關已依據各會員對我國之初始要求清單,參酌我市場開放現況,研擬初始回應清單。預計我國將可如期於本(三)月底前將該清單送請我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轉交WTO秘書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