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全球鋼鐵產能過剩,及美國最近採取232條款之措施,可能引起的貿易轉向,歐盟於 2018年3月26日對26類鋼品進口展開防衛措施調查,並於6月28日公告新增「非合金及其他合金冷成型加工棒」及「非合金線材產品」等兩類鋼品納入調查產品範圍。
歐盟頃於7月18日公布實施臨時防衛措施,但排除前述28類之「不銹鋼熱軋板」、「方向性電磁鋼板」、「鐵路鋼材(鋼軌)」、「其他無縫鋼管」及「非合金及其他合金冷成型加工棒」等五類鋼品,其中歐盟為臺灣出口「不銹鋼熱軋板」重要市場之一,2017年臺灣亦為歐盟該產品第四大進口來源,臺灣前已向歐盟強力主張不應課徵防衛稅。
依據歐盟公告內容,上述臨時防衛措施實施方式如下:
一、 採全球配額,以先到先配方式辦理。在規章生效前(7月19日)已裝船運往歐盟之產品不適用本臨時措施。
二、 全球配額由歐盟管理,以歐盟過去三年平均進口量為基礎計算。對配額外進口鋼品課徵25%臨時防衛稅。
三、 針對現已被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產品,歐盟執委會將在進口量超過配額時考量中止或調整稅率。
四、 給予微量豁免,有些國家如越南、印尼、中國大陸等微量產品排除適用臨時防衛措施。
另依據歐盟統計,2017年歐盟進口本次臨時防衛措施涵蓋之23類鋼品主要來源國為土耳其、印度及中國大陸,自臺灣進口金額約為13億美元(占歐盟進口總額5.6%),排名第七。該等產品約占臺灣對全球鋼品出口總量8.83%。
貿易局已與相關公會及業者代表開會研商,並聘請律師協助向歐盟提出書面意見,包括要求終止鋼品防衛措施調查,及針對歐盟倘最終仍針對部分類別鋼品採行防衛措施情況,要求應給予臺灣微量豁免及國家配額等,以維護臺商利益,9月並將與歐盟進行聽證會。
有關配額管理:
一、歐盟執委會將不會建立許可證制度。即鋼鐵產品進口,無需事前申請進口配額許可。依照執委會施行條例(EU)2015/2447第49至54條的規定,關稅配額將按照「清關完畢海關核准放行日期」決定配額分配先後順序(先到先得原則)。
二、根據第2015/2447法規第50條,如申報人欲獲得關稅配額額度,必須在其海關申報中要求獲得關稅配額。該項申請將由歐盟會員國海關轉給執委會,海關接受報關日起至少2個工作日後,開始分配配額。
三、當配額使用達預警階段,即90%的關稅配額已被使用,執委會可要求須提供擔保作為貨品放行的條件。
四、執委會將在其網站公布關稅配額的資訊,並將定期更新。
五、歐盟至8月2日起才會開始分配及更新餘額,所以目前各會員國海關傳送的資料是在awaiting allocation 中,直至8月2日才會依據傳送的海關核准放行日期更新餘額。
上述歐盟公告及配額管理方式等進一步資訊。請詳參貿易局經貿資訊網「歐盟防衛措施」專區內容(網址:https://www.trade.gov.tw/Pages/List.aspx?nodeID=1875)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