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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第2屆臺尼FTA自由貿易委員會第7號決議文自107年4月22日生效事,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廠商。

有關第2屆臺尼FTA自由貿易委員會第7號決議文自107年4月22日生效事,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廠商。

一、旨揭臺尼FTA自由貿易委員會第7號決議文內容為,尼方立即調降我印刷紙標籤、橡(塑)膠鞋及其他金屬家具等3項工業產品輸尼至零關稅,雙方已分別於107年1月27日及3月23日相互通知對方完成其必要之內部法律程序,爰依決議文所訂生效條件,於107年4月22日生效。

二、本案決議文中、英、西文版已公布於本局經貿資訊網FTA專網(https://www.trade.gov.tw/Pages/List.aspx?nodeID=938),供各界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