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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FTA第五回合談判落幕,汽車原產地及落日條款仍有嚴重分歧

  美國、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國於今(2017)年11月17~21日,在墨西哥市正式展開修訂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第五回合談判。直至本回合談判結束,美加墨在若干爭議議題仍有嚴重分歧,主要係美國所提案之汽車原產地規則及落日條款(sunset clause)等議題。

  首先,在汽車原產地規則方面,美國於第四回合談判時正式提案,要求將汽車之北美自製率比例從62.5%提高為85%,且其中50%必須在美國生產。所謂「自製率要求」(local content requirements)係指外國投資廠商在地主國所生產之產品,必須採用當地某一比率或某一定額之生產零件或原料,才能被認定為「該國原產品」。惟此項提案除遭受到加墨兩國的強力反對外,亦在美國境內引發激烈討論。

  超過70位美國眾議員於11月16日共同致函美國貿易代表萊泰澤(Robert Lighthizer),表明反對美國提高NAFTA之汽車北美自製率比例。持反對立場的眾議員桑福德(Mark Sanford)於同日公開發言,表示儘管修訂NAFTA協定之目標係「不造成任何傷害」(do no harm),但現行NAFTA汽車原產地規則已較其他貿易協定更為嚴格,如進一步提高標準將會形成一場災難。

  眾議員畢紹普(Mike Bishop)亦認為,汽車原產地規則若過度嚴苛,將對美國汽車之銷售、生產及國際競爭力產生重大危害。有鑑於此,畢紹普要求川普政府應檢視NAFTA汽車原產地提案之可能影響,並優先考量美國勞工利益。除前述政界意見外,美國汽車業者也不贊同該項提案;例如近期組成的「推動美國工作聯盟」(Driving American Jobs Coalition)即反對修訂汽車原產地規則,擔憂此項提案將提高製造成本,並削減美國汽車之競爭力。

  然而,加墨兩國於本回合並未針對美國汽車原產地議題作出相對提案;而是發表其分析及數據,證明美國提案將對北美汽車部門造成打擊,並據此要求美國進一步解釋提高自製率比例之原因與相關分析,以證明美國提案具有正當性。

  至於落日條款部分,美國於第四回合要求應於NAFTA協定內增加以5年為期的落日條款,亦即NAFTA三國必須每5年定期檢討,除非經三國同意協定繼續生效,否則NAFTA將於5年後自動終止。加拿大及墨西哥極力反對該項提案,並認為落日條款將會為增加NAFTA協定的未來不確定性。至於美國立法者及商業團體亦不支持該項提案,認為NAFTA增訂落日條款將有礙貿易及長期投資。

  在NAFTA第五回合談判期間,美國再次重申其立場,明言NAFTA檢討條款裡應設有自動終止機制。對此,墨西哥則主張應將落日條款修改為「檢討(review)條款」,允許美加墨三國每5年重新檢討協定,而非終止協定。墨西哥此項提案也獲得加拿大方面的支持。

  NAFTA第六回合修訂談判將於明(2018)年1月23~28日,於加拿大蒙特婁舉行。

【由鄭昀欣報導,取材自World Trade Online,2017年11月15、16、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