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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香港自由貿易協定擬於今年11月簽署

  香港與東南亞國家協會於2017年9月9日在第二屆中國香港-東協經貿部長會議上宣布完成自由貿易協定和相關投資協定談判,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和技術合作以及爭端解決機制,菲律賓外交部東協事務辦公室主任派創(Zaldy Patron)表示,該協定將於11月第31屆東協高峰會期間簽署。

  派創於9月21日參加菲律賓發展研究院(Philippine Institute for Development Studies, PIDS)座談會時表示:「香港將會是東協第7個自由貿易協定夥伴,未來雙方在貨品貿易及服務貿易往來會更加頻繁,有助於開拓東協市場。」

  對香港而言,自2010年東協-中國自由貿易協定簽署後,其與中國大陸有關之貿易樞紐地位被新加坡所取代,貨物吞吐量也急遽下降,從曾為全世界吞吐量最高之港口下滑至2016年的第5位。因此,香港期許能透過此協定挽救貨物吞吐量急遽下降的趨勢,並可使其重新取得與中國大陸貿易往來的樞紐地位。

  然而,新加坡仍是數個主要運輸聯盟船隻的重要母港之一,其轉口貿易樞紐地位並不會因為香港-東協自由貿易協定簽署而輕易被取代。香港若希望透過此協定振興其下滑之轉口貿易,必須仰賴該協定中是否包含有助香港參與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協定實際運作之相關條款,例如使香港貿易公司能夠向中國大陸和東協買家和賣家發放第三方發票,或使香港可為來自中國大陸或東協的貨品提供有效的原產地證明等措施。然而,談判細節尚未公布,故無法判定該協定簽署後之實質效用。

【由張立宇綜合報導,取材自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The Strait Times、InterAksyon,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