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COOL上訴案遭駁回,國內進入投票決定是否廢除階段

  WTO於今(2015)年5月18日針對美國原產地標示(country of origin, COOL)上訴案進行裁決,在認定COOL於對於進口商及國內肉品生產商的不公平差別待遇下,駁回了美國的申辯。此次被駁回的COOL是美國在第一次上訴失敗後,為符合WTO規定而修正後的版本,此修正版中,牛排及其他肉類的包裝標示會說明該牲畜在哪裡出生、飼養以及屠宰。據估計,該法案已造成牛肉產業13億美元、豬肉產業3億美元,以及雞肉商1.83億美元的成本負擔,主要用於更改商標、肉類產地隔離以及相關審計費用。

  根據爭端小組的調查表示,儘管對於生產者及加工商須保存上游紀錄以及對進口牲畜競爭機會不利的規定仍強制實施中,但在美國消費市場內,57.7%~66.7%的牛肉,以及83.5%~84.1%的豬肉依然沒有原產國的消費資訊,因此修改後的COOL措施可能存在標示不準確的問題。在厚達176頁的判決書中,WTO上訴機構認同爭端小組此項調查結論,並表示修正後的COOL法案仍然違反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的核心標準及最惠國待遇。

  加拿大與墨西哥聯合聲明請求美國廢除COOL法案,並指出,COOL導致加拿大及墨西哥的牲畜及肉品被隔離於美國原產產品之外,所耗費之成本導致部分美國企業停止購買其出口產品,破壞了北美的供應鏈,並對三個國家的生產及加工商產生傷害。加墨兩國將尋求WTO的批准,對美國採取增加課稅的報復手段,此舉將造成美國一年約20億美元的貿易成本,目標產品包含牛肉、豬肉、葡萄酒、櫻桃及玉米。

  美國眾議院農業委員會於5月20日進行立法程序,要求廢除COOL,並以38比6票通過該法案。其中支持廢除的農業委員會主席柯納威(Mike Conaway)呼籲美國遵守上訴機構的裁決,同時表示國會應儘速行動以避免加拿大及墨西哥的報復措施。投反對票的民主黨議員彼特森(Collin Peterson)則表示,在WTO規則下,報復措施在真的生效前是需要時間的,應該給國會更多時間想出更好的標籤系統;全國農民聯盟(National Farmer Union, NFU)也表示反對廢除COOL,指出當WTO程序還在進行時國會最好不要介入,另外,由過去爭端解決的經驗,WTO會員通常可以合作找出對大家都可行的解決方法。此廢除COOL案須通過參眾議院的投票表決,並經美國總統簽字後才正式生效。

【由劉亮君綜合報導,取材自Washington Trade Daily、Spokesman Review,2015年5月19日;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