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WTO政府採購協定(GPA)會議報告2003年2月4-7日

九十二年二月四日至七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委員會暨 政府採購透明化工作小組會議報告 (2003年2月4-7日) 壹、 目的 我國已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結束與所有政府採購協定(GPA)簽署國有關我申請加入該協定之實質議題諮商,至本次會議召開前為止,我案僅餘中國對我GPA入會文件使用名稱之政治關切問題尚待解決。本次會議期間,我國將與政府採購委員會主席Mr. Jan-Peter MOUT及相關國家國家就此問題再行磋商,以期儘早簽署GPA。 WTO政府採購委員會於本(九十二)年二月四日至五日舉行本年度第一次非正式會議;二月六日舉行正式會議;政府採購透明化工作小組則於二月七日舉行本年度第一次會議。其中,政府採購委員會已將我申請加入GPA案列入二月六日正式會議議程。 貳、與我常駐WTO代表團顏大使、鄧公使及曾秘書賜安就我簽署GPA案政治性問題後續處理策略進行內部會商情形 鑒於我簽署GPA案僅餘政治性問題待決,政府採購委員會已將我案列入二月六日正式會議議程,為準備我國參加二月六日正式會議對中國關切之政治問題應採取之因應立場及策略,我國內代表團曾利用本次會議空檔與我常駐WTO代表團顏大使、鄧公使及曾秘書賜安廣泛交換意見,會商情形如次: 顏大使首先表示,有關我國決定於政府採購委員會本月二月六日正式會議審查我簽署案前,將我最新版政府採購清單以正式方式分送所有GPA簽署國核驗乙事,我代表團已於本年元月二十七日以顏大使名義檢附該清單致函WTO秘書處表達此事,M主席於元月三十日主動致電我代表團表示,鑒於我加入GPA之申請案目前已臻最後關鍵,渠正致力於相關協調,在尚未獲致最後結果之際,倘我方逕行要求分送該文件,恐對協調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盼我暫緩分送該份文件。渠並表示倘相關協調得於二月六日正式會議之前獲致滿意結果,有關會議前十日須分送會議文件之一般議事程序規定,應不妨礙是日通過我申請案。嗣經顏大使緊急聯繫國內相關機關後,已同意M主席所請,撤回分送該清單之請求,並洽請M主席繼續協商。 另有關M主席近月來協調美、日、歐、加四邊國家意見,擬於加入我GPA決議文草案(Draft Decision)中加列文字,以解決中國關切之政治問題乙節,經與代表團就M主席日前所提最後建議方案進行研析後,認為我方或可考慮修正該版本內容中可能涉及一九九二年我WTO入會工作小組成立時主席聲明之相關文字,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