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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SA第19次談判回合,金融服務及電子商務議題陷入僵局

  由23個成員參與談判的「服務貿易協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 TiSA)於今(2016)年7月8~18日,在日內瓦展開第19次回合談判。原則上,TiSA之最終目標係透過提高成員間17個服務部門別之市場進入機會,以擴大「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之涵蓋範圍。惟各成員談判代表對於TiSA前景並不看好,普遍認為關鍵因素在於尚有若干議題並未取得共識,特別是歐美兩國不同立場更令談判陷入僵局,故認為談判應難以在2016年歐巴馬政府任期結束前完成。

  針對歐美談判立場不同部分,美國貿易官員呼籲歐盟談判人員及相關業者應改善其TiSA承諾開放內容,並放棄要求美國修改貿易規則之立場,特別是在海運服務及移民法規部分。至於歐盟方面,歐盟表示,除非美國及其他TiSA成員願意提供超過其於「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之承諾開放程度,否則歐盟不會做出與歐盟目前最高標準之自由貿易協定-即「歐加全面經濟貿易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and Trade Agreement, CETA)相同程度之開放承諾內容。

  除了歐美談判立場僵持不下之外,TiSA談判成員對於金融服務及電子商務等議題之談判亦陷入困境。首先,在金融服務業方面,美國於本回合談判正式提案,要求各成員應禁止強制其他成員業者於該國境內設立數據儲存伺服器,或是使用當地硬體或軟體產品。此外,美國亦於同一時間的「跨大西洋夥伴協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 TTIP)談判回合中提出此項「禁止數據當地化要求」。美國此項提案起因於TPP電子商務專章雖有此等條款,但未曾將金融服務業納入其涵蓋範圍,故而引起美國金融產業的反彈,認為此舉將增加其營業成本及網路安全風險,並對美國金融業者向海外發展有不利之影響。然而,各成員談判代表對美國於此時拋出新提案表示不滿,因TiSA談判歷時3年已邁入最後倒數階段,各成員無法確認其國會是否會通過美國此項提案。

  其次,針對電子商務專章方面,歐美兩國之立場亦不一致。美國主張各成員應保護其網路服務提供者及網站,免因其使用者所公開或接收之內容而追究其法律責任。整體而言,此談判立場與美國、歐洲、澳洲及紐西蘭等數位協會於日前發表一份共同聲明一致。該項聲明要求TiSA談判人員應於電子商務專章納入安全港(safe harbor)條款,避免網路業者因第三方提交內容而須承擔一定之法律責任。該項聲明提及,儘管此條款已受到各成員的廣泛承認,但TiSA談判成員間仍有不同意見,故應於TiSA協定納入此等規定,且此舉將會是數位貿易的一大創舉。除此之外,儘管歐美雙方對於有關資訊移轉之「歐盟-美國隱私盾計畫」(EU-U.S. Privacy Shield Program)已有相當進展,但歐盟於本回合談判中卻未針對數位經濟議題作出新承諾,使其他成員感到失望。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歐盟進一步針對TiSA之爭端解決機制及制度性條文提交非官方提案,以期在本談判回合中能與各成員討論爭端解決機制之結構及組織,並探討TiSA委員會之結構,以及各締約成員如何修改其關稅減讓表等程序。

  目前,各成員談判代表已完成包含電信、金融服務及電子商務等TiSA附件之技術性工作,同時已於今年7月15日舉行TiSA盤點會議,並討論目前談判狀況。此外,各成員首席談判代表亦於7月16日召開會議,商量如何加速談判進展,並修改TiSA 2016年工作計畫。至於TiSA的下一步發展,原則上各成員將於今年9月展開第20次談判回合,並於10月提交其修正後市場進入承諾清單,為11月的談判回合預做準備。

【由鄭昀欣綜合報導,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6年7月18日;bilateral.org,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