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圖書館書刊資料對外借閱作業要點

- 2019/05/01


93年6月4日訂定

第一章 編則
  第一條 政府相關機關人員或社會人士借閱圖書館書刊資料,依本作業要點行之。
第二章 閱覽
  第二條 政府相關機關人員或社會人士為從事相關之研究,洽請閱覽者,應以來賓證換持館內閱覽證入館。
第三章 外借與借閱數量
  第三條 政府相關機關人員或社會人士應憑借書證辦理借書。
  第四條 政府相關機關人員申請借書證,應出具機關服務證明,填妥「借書證申請書」並繳交一吋照片乙張;社會人士應出具公文,經核淮後始得以申請核發借書證。
  第五條 借閱數量指擬借及已借未還書刊資料之總數而言。政府相關機關人員借閱數量不得超過五冊,借期以一個月為限,不得續借。社會人士借閱數量不得超過二冊,借期以二週為限,不得續借。
  第六條 下列書刊資料不予外借:
一、期刊
二、參考工具書
三、WTO文件
第四章 附則
  第七條 書刊資料對外借閱如有妨礙本中心研究工作之進行時,圖書館得隨時中止此項借閱權益,並索回出借之圖書。
  第八條 本作業要點未盡事宜,參酌本中心圖書館書刊資料借閱規辦理。
  第九條 本作業要點自公布日起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