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漁業補貼爭議

  WTO第12屆部長會議(MC12)即將在6月13日舉行,然而針對漁業補貼等相關議題之進展受到阻礙。對此,美國方面於6月7日表示,由於開發中國家的部分要求,使得漁業補貼協議的談判難以進行;同一時間,歐盟布魯塞爾方面則在心態上尚未進入談判狀態。

  在談判方面,一方為中國、歐盟、美國、加拿大、日本以及韓國等漁業補貼大國,另一方則為開發中國家群體。具匿名人士透露,就目前主席的文案來看,漁業補貼議題在MC12上欲達成協議所面對之挑戰不小。

  在補貼方面的爭議,祕魯、印尼等幾個開發中國家呼籲應該限制部分補貼及平衡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ASCM)規範下之補貼,但此一提議顯然不被歐盟和美國等補貼大國接受。印度方面對此則表示,當前的漁業補貼協議草案允許大型補貼國家繼續進行補貼,甚至沒有強調大型補貼國家削減補貼之必要性,而且還忽視汙染者付費的原則,因此該草案似乎沒有解決聯合國所提出的永續發展目標。

  此外,在特殊與差別待遇上也產生意見分歧。歐盟提案表示願意給開發中國家特殊和差別待遇,時間為提案通過後到2030年;泰國方面也呼籲,特殊與差別待遇的期限應限制在5-7年,與歐盟和其他工業化國家所提出的觀點一致。然而,印度、印尼和非洲集團則提議,應有25年的特殊與差別待遇,如此才有足夠的時間去解決國內海洋政策的問題,以及提供漁民明確的政策指導。此外,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集團以及非洲集團希望能夠進一步放寬全球海洋捕撈量的最低限度規定,由目前主席提議的不超過0.7%上調至1.3%。最後,該集團也希望能將捕魚活動擴大至200海哩。

  比較特別的是,包括美國和歐盟在內的主要工業化國家,都一致認為應該要「加強以規則為基礎、非歧視、開放、公平、包容和透明的多邊貿易體制」,呼應了《馬拉喀什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中規定的原則和目標,也重申應該要給予開發中國家和最低度開發國家特殊和差別待遇的規定。但在面對WTO相關議題,多數工業化國家忽略《馬拉喀什協定》;相反地,他們並不希望在相關議題討論場域中提及《馬拉喀什協定》,以確保能夠消除共識原則。

【由蔡心遠綜合報導,取材自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2年06月03日;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2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