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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與環境
國際經貿規範動態分析月報2022年5月
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 顏慧欣 副執行長、王煜翔 分析師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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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epaper774
一、
歐盟CBAM及東協國家能源轉型
發展動態
(一)歐洲議會委員會通過CBAM草案
歐洲議會「環境、公共衛生及食品安全委員會」(Committee on Environment, Public Health and Food Safety)於今(2022)年5月17日通過碳邊境調整措施(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法案,同意實施CBAM,以作為其他非歐盟國家減少碳排放的誘因並避免碳洩漏風險,進而降低全球碳排放。目前,全球燃料消耗所產生的碳排放約有27%來自國際貿易商品,歐盟雖然大幅減少境內的溫室氣體排放,但歐盟進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卻不斷增加,導致與歐盟致力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相違背。基此,為達成《歐洲氣候法》(the European Climate Law)於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較1990年降低至少55%之目標,歐盟頒布「降低55%溫室氣體排放套案」(Fit for 55 package),並以CBAM作為該項套案的重要政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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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際能源總署呼籲東協國家加速能源轉型以因應能源危機
近年來,東協的能源前景陸續遭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大流行、新能源和氣候政策承諾以及近期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影響,導致價格上漲且劇烈波動。在這些充滿變數的背景下,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於今(2022)年5月發布《2022年東南亞能源展望報告》(Southeast Asia Energy Outlook 2022),從東協各國現行政策探討東協能源部門的發展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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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評析
歐盟執委會去年7月提出CBAM草案後,該草案即進入歐洲議會與歐盟部長理事會的「普通立法程序(Ordinary Legislative Procedure)」,也就是賦予歐洲議會與部長理事會審議通過並共同頒布歐盟法規,亦即CBAM法案,歐洲理事會及歐洲議會意見同等重要。
則歐洲議會對CBAM草案之專責委員會,為「環境健康與食品安全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Environment, Public Health and Food Safety, ENVI ),其所提出的CBAM草案修正意見最動見觀瞻,去年12月21日ENVI提出的CBAM修正草案報告(Draft Report)即引起譁然,因為其對於CBAM未來實施的時程、適用範圍等都具備高度企圖心,今年5月17日ENVI委員會已通過修改執委會CBAM草案之整合版建議,原定於6月6日至9日交付歐洲議會進行全體議員表決,惟與CBAM免費配額(free allowance)期程相互連動的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TS)改革法案,在6月8日議會表決時未能通過,因此CBAM法案表決程序也將往後推遲,預期可能在6月22-23日再送議會表決。倘法案於歐洲議會順利通過,該法案將是歐洲議會與歐盟理事會加以協商之CBAM版本。
目前已獲ENVI委員會通過且預期送歐洲議會表決的CBAM版本,大致維持了極具企圖心的規定,也意味著國內政策與產業因應都須加速準備因應,主要重點包括: CBAM過渡期縮短為2年,提早在2025年開始繳納憑證;擴大業別適用範圍至有機化合物、氫、氨及塑膠製品等產品化學品;繳納CBAM憑證數量之計算範圍,包含產品直接與間接碳含量;提議加速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TS)免費配額取消速度;提議限於有「明確」碳定價機制的國家,方可在CBAM獲致豁免或減免。
若從2016-2020年台灣銷往歐盟的平均出口值觀察,ENVI的CBAM版本之適用產品範圍,鋼鐵品項約占我國對歐盟總出口額之12%;塑膠品、有機化合物等化學品兩類別分占4%以上比重,鋁製品近2%,至於肥料與水泥都低於1%的總出口值。ENVI的CBAM版本新增了塑膠與化學品下,確實擴大了CBAM機制對我國出口產業之影響程度。
目前CBAM法案規劃,雖有提供出口國碳價機制可對應折抵的機制,但細節尚待公布,方可確認對於各國碳定價機制(碳費、碳稅、碳交易體系、減碳基金等各種工具),可在歐盟CBAM下折抵的程度。我國主管機關正研議收取「碳費」,碳費應當是碳定價機制之一種,然而重點在於課徵費率標準與國際接軌的程度。從國際指標觀察,世界銀行建議2020年時每噸碳價格應為40-80美元;2030年更應提升至50-100美元(約新臺幣1,393- 2787元);又歐盟2021年底ETS市場拍賣價格已超過每噸90歐元(約新臺幣2,800元),近期因俄烏戰爭抑制了產業對碳配額需求,導致碳價下滑至65歐元,也可能延宕歐盟減碳進程,但長期趨勢與目標不會改變。換言之,臺灣碳費費率之核定上,建議從長期產業出口競爭力之角度考量,評估建立與國際水準相當的碳定價機制,一方面提升企業盡速展開低碳轉型之意識,他方面也可將相關財源保留為國內減碳資源所用。
(顏慧欣)
二、美歐TTC第二次會議的可能成果
發展動態
美國歐盟貿易與科技理事會(U.S.-European Union Trad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美歐TTC)將於今(2022)年5月15日至16日在法國巴黎郊外舉行第2次雙邊會議。此雙邊交流機制共計設有10個工作小組,因此產業界和官員代表預期本次會議成果將聚焦於當前美國和歐盟雙方皆有共識的議題上。一份在5月6日外洩予美國媒體的聯合聲明草稿指出,雙方將針對人工智慧研究、技術標準制訂、半導體和關鍵礦藏的供應鏈韌性,以及不實資訊(disinformation)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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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評析
觀察供應鏈安全、氣候、數據治理等多項議題,TTC工作小組均規劃了與立場相近國參與之合作發展路徑,透過擴大合作範圍提升合作效益。對此,歐盟執委會副主席韋斯泰格(Margrethe Vestager)形容此為TTC合作之「外溢效應」。以稀土供應鏈議題為例,TTC針對關鍵原料供應安全問題,擬建立一項投資合作架構專門用於促進礦藏豐富國家(加拿大、澳洲)關鍵原料開採之投資項目,確保相關產業發展之永續性。
美方官員亦呼應此一觀點,認為透過TTC不同合作議題之討論,有助於歐美雙方檢視雙方具有共同目標與價值的合作領域,以及這些議題之間的共通性,包括相同的盟國與政策目標。美方官員亦進一步指出,像是對抗中國經濟脅迫、投資審查等問題,經常在不同合作議題的討論中被雙方視為共同目標之調整聚焦(alignment of purposes)。另一方面,對照美國目前積極在印太區域推動之「印太經濟架構(IPEF)」亦有多項議題與TTC重疊,凸顯美歐雙方在印太區域具有共同合作目標與價值。
在此一背景下,本次TTC部長級會議(16日)後,美歐經貿官員在20日召開高階工作會議決定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美歐雙方多項合作議題之討論成果提供給立場相近國家,顯示在相關議題方面加強與盟國合作,將會是TTC下一階針對段的工作重點。更重要的,針對複雜性議題與解決方案之討論,美歐TTC將從事更多雙向討論會議,採較為細緻化的工作分組,美方官員認為相較於其他合作場域,美歐TTC比較能夠針對複雜性議題提出具體可行之解決方案。
然而,部分議題美歐雙方遲遲未能達成共識,如:半導體供應鏈、綠色轉型等議題,說明美歐雙方針對議題相關仍存在立場上的差異,相關議題可能成為美歐TTC之深水區議題。在半導體供應鏈合作方面,本次美歐TTC達成的優先合作領域乃是針對斷鏈危機建立早期預警機制,以及針對半導體補貼建立資訊分享機制。然而,產業與專家針對TTC提出的建議來看 ,在研發領域的合作,才能夠根本性的解決美歐雙方業者面對的挑戰問題。目前美歐在TTC合作中,未來將討論以建立半導體投資合作機制的方式,來協調雙方挹注在研發領域的資源分配。此一合作方向獲得產業與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支持,然而,學者也指出了美歐雙邊要針對此一協調機制之建立達成共識仍面臨諸多挑戰,包括:邀集整個半導體生態鏈參與討論、判斷何種資源分配方式符合美歐半導體產業之整體利益,以及進一步擴大半導體補貼資訊之透明化。
另一方面,美歐雙方對於如何協助產業達成綠色轉型的政策方式,雙方仍未能取得共識。美國方面傾向以環境補貼措施作為協助產業進行減少碳排放、綠色轉型的主要政策,然而,歐盟傾向採用碳邊境調整機制的方式,來促使其他國家業者負擔碳排放成本,解決歐盟業者綠色轉型所產生之競爭力問題。依據本次美歐TTC共同聲明,目前氣候合作議題優先納入綠色政府採購、電動車基礎建設、碳盤查等合作項目,但未如外界預期納入氣候和平條款(climate peace clause,亦即在一定期間內不得針對影響貿易之綠色措施提出爭端),顯示美歐雙方也對此一問題仍無共識。(王煜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