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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官合作因應 美國201太陽能光電產品全球防衛措施調查案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本(106)年1114日約集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及14家主要業者開會,研商因應美國「太陽能晶矽電池及模組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本案經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年517日發動調查並認定進口產品造成美國產業損害,嗣於1113日向白宮提交建議措施之報告。美國川普總統依法須於明2018112日前就防衛措施實施範圍與方式做出最後決定。

 

          ITC委員向白宮所提交之建議措施計有三種版本方案(如附表1),包含於4年期間給予一定量之的關稅配額、調高關稅、採取拍賣進口許可證之的數量限制措施等。依據美國法律,在總統作出決定之前,美國行政部門需參照ITC委員所提出的建議措施,展開跨部會協商討論。包含我國、韓國、中國大陸、馬來西亞等主要供應國均將受到美國措施的影響。

 

依據美國海關統計資料顯示,2016年美國總進口額約83億美元。馬來西亞、中國大陸、韓國三國輸美之電池及模組合計占美國總進口63.1%,我國雖僅占3.22%,但輸美金額已達約2.7億美元。(如附表2

 

經濟部自ITC於本年517日正式啟動調查以來,即密切與我業者溝通、聘請律師協助、並出席產業損害與救濟調查階段公聽會表達我業界立場。貿易局表示,後續政府將依據本(14)日會議中業界之主張,盡一切力量協助爭取對我產業最佳之措施方案以維護我出口利益。

 

 

貿易局本新聞稿發言人:倪主任秘書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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