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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及RTA電子報徵稿要點

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
WTO及RTA電子報徵稿要點

95.10.18核定
97.09.09修訂
103.01.15修訂
111.05.23修訂

一、為使WTO及RTA電子報(以下簡稱本電子報)能永續經營、成長茁壯,並發揮宣導大眾之功能,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特訂定電子報稿件徵稿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電子報為週刊,必要時得發行特刊或專刊。
三、本電子報歡迎產、官、學及其他各界之專家學者,針對下列有關WTO及RTA文章或其他國際經貿事務相關議題投稿:

(一)專題分析。
(二)最新動態及評析
(三)學術性論著。

※議題範圍可參考電子報專欄:http://web.wtocenter.org.tw/NodeList.aspx?id=93

四、本電子報接受之稿件,以未曾以任何文字形式發表/出版之文章為限。文章內容請投稿者自負文責,並應用真實姓名。

五、來稿請備齊「《WTO及RTA電子報》投稿者基本資料表」(如附表一)與參照「《WTO及RTA電子報》投稿格式」(如附表二)撰寫之電子檔各一份,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wto_epaper@cier.edu.tw。正文寫作方式應力求通俗淺顯及易讀。

六、來稿文章可以中文或英文撰寫。本文一律採橫排一欄式書寫,以電腦排版。每篇文章包括圖表至多中文5,000字、英文2,000字為限,超過字數限制之稿件,將先退請作者修改後再予辦理送審。

七、來稿須經本中心WTO及RTA電子報編輯小組評審通過後,始予刊登。
本電子報編輯小組成員由本中心執行長指定內部相關同仁,以任務編組組成之,必要時並可委外評審。本電子報編輯小組保留對來稿格式與文字修改之權。

八、來稿經評審通過後,敬請填製「《WTO及RTA電子報》投稿者同意書」(如附表二),簽名後寄至:
106台北市大安區長興街75號 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
《WTO及RTA電子報》編輯小組 收
電話:+886-2-27356006 ext. 3042;
傳真:+886-2-23772692
電子郵件:wto_epaper@cier.edu.tw
網址:http://www.wtocenter.org.tw
*寄件後請來電或於本中心粉絲專頁留言確認

九、來稿請自留底稿,恕不退稿。經本刊發表後,版權歸本電子報所有。

十、來稿一經採用和刊登,即奉致稿酬。

十一、本要點經本中心執行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註:為免漏信,請於投稿電子郵件標題註明 [投稿] ,感謝各位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