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將發布新的「美國產品」標示規則
日期: | 2022/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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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黃哲融 |
文件編號: | WTOepaper764 |
今(2022)年1月3日,美國白宮宣布將針對美國肉品發布新的「美國產品」標示規則,作為美國拜登政府推動「建立更公平、更具競爭力與更有韌性的肉品和家禽供應鏈」行動計劃(Action Plan for a Fairer, More Competitive, and More Resilient Meat and Poultry Supply Chain)的一部分。
去(2021)年7月拜登總統簽署「促進美國各行業競爭之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on Promoting Competition in the American Economy),該項命令指出在過去幾十年裡,美國有太多行業為少數幾家大公司所主導,導致商品價格攀升、消費者選擇減少以及競爭力下降。缺乏競爭的結果損害美國的消費者、生產者和經濟利益,而肉品業則是獨占事業的「教科書範例」。為此,該項命令明確揭示拜登正將針對美國農業與肉品市場採取相關措施,降低生活物價、增加工人薪資以及促進創新與經濟更快增長。而今,拜登總統進一步宣布新的行動計劃,旨在建立一個更具競爭力、公平與韌性的肉品和家禽供應鏈,為生產者帶來更好的收益,以及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及可負擔的價格。
該行動計劃包括四個核心戰略,分別為:第一,從「美國救援計畫」中撥出10億美元補助獨立肉品加工商及農場。其中包括為獨立肉品生產商提供3.75億,為加工商提供2.75億,以及為小型加工廠的檢驗成本與肉品工人培訓分別提供1億美元的支援,藉此在短期內增加競爭並為生產者與消費者創造更多機會。第二,完善保護農民、牧場主和消費者的規則,並加強執行。拜登政府將在《包裝商和畜牧業法》(Packers and Stockyards Act)的基礎上頒布更強有力的規則以及建立新的「美國產品」標示規則。新的「美國產品」標示規則將使消費者清楚地知道肉品的出處。美國農業部已開始對當前的標示規則和消費者對標示的理解進行自上而下的審查,以制定新的「美國產品」標準。第三,促進現行競爭法的有力和公平執行。美國司法部和農業部共同宣布新倡議,包括將在30天內啟動一個新的網站,用於報告可能違反競爭法的情況。第四,提高畜牧市場的透明度。美國農業部正利用現有職權盡可能提高市場的透明度,獲悉生產商和包裝商之間的實際談判價格,以確保牧場主可以獲得公允的勞動收入。
目前亦有多項肉品標示相關法案正在國會審議,如:參議員馬歇爾(Roger Marshall)推出《善意牛肉品牌法》(Bona Fide Beef Branding Act)、參議員圖恩(John Thune)提出的《美國牛肉標示法》(American Beef Labeling Act)以及參議員朗茲(Mike Rounds)提出的《美國牛肉法》(USA Beef Act)。《善意牛肉品牌法》要求農業部以「在美國加工」、「在美國飼養及加工」與「在美國出生、飼養及加工」三個自願性標示取代「美國產品」的肉品標示,以解決消費者的困惑;《美國牛肉標示法》要求貿易代表辦公室在一年內制定和實施符合WTO要求的強制性牛肉原產地標示;而《美國牛肉法》則要求使用「美國產品」標示的牛肉品所用的牛隻必須是在美國出生、飼養及屠宰的。
【由黃哲融綜合報導,取材自White House Statements and Releases,2022年01月03日;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2年01月04日;ST&R,2022年1月11日】
去(2021)年7月拜登總統簽署「促進美國各行業競爭之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on Promoting Competition in the American Economy),該項命令指出在過去幾十年裡,美國有太多行業為少數幾家大公司所主導,導致商品價格攀升、消費者選擇減少以及競爭力下降。缺乏競爭的結果損害美國的消費者、生產者和經濟利益,而肉品業則是獨占事業的「教科書範例」。為此,該項命令明確揭示拜登正將針對美國農業與肉品市場採取相關措施,降低生活物價、增加工人薪資以及促進創新與經濟更快增長。而今,拜登總統進一步宣布新的行動計劃,旨在建立一個更具競爭力、公平與韌性的肉品和家禽供應鏈,為生產者帶來更好的收益,以及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及可負擔的價格。
該行動計劃包括四個核心戰略,分別為:第一,從「美國救援計畫」中撥出10億美元補助獨立肉品加工商及農場。其中包括為獨立肉品生產商提供3.75億,為加工商提供2.75億,以及為小型加工廠的檢驗成本與肉品工人培訓分別提供1億美元的支援,藉此在短期內增加競爭並為生產者與消費者創造更多機會。第二,完善保護農民、牧場主和消費者的規則,並加強執行。拜登政府將在《包裝商和畜牧業法》(Packers and Stockyards Act)的基礎上頒布更強有力的規則以及建立新的「美國產品」標示規則。新的「美國產品」標示規則將使消費者清楚地知道肉品的出處。美國農業部已開始對當前的標示規則和消費者對標示的理解進行自上而下的審查,以制定新的「美國產品」標準。第三,促進現行競爭法的有力和公平執行。美國司法部和農業部共同宣布新倡議,包括將在30天內啟動一個新的網站,用於報告可能違反競爭法的情況。第四,提高畜牧市場的透明度。美國農業部正利用現有職權盡可能提高市場的透明度,獲悉生產商和包裝商之間的實際談判價格,以確保牧場主可以獲得公允的勞動收入。
目前亦有多項肉品標示相關法案正在國會審議,如:參議員馬歇爾(Roger Marshall)推出《善意牛肉品牌法》(Bona Fide Beef Branding Act)、參議員圖恩(John Thune)提出的《美國牛肉標示法》(American Beef Labeling Act)以及參議員朗茲(Mike Rounds)提出的《美國牛肉法》(USA Beef Act)。《善意牛肉品牌法》要求農業部以「在美國加工」、「在美國飼養及加工」與「在美國出生、飼養及加工」三個自願性標示取代「美國產品」的肉品標示,以解決消費者的困惑;《美國牛肉標示法》要求貿易代表辦公室在一年內制定和實施符合WTO要求的強制性牛肉原產地標示;而《美國牛肉法》則要求使用「美國產品」標示的牛肉品所用的牛隻必須是在美國出生、飼養及屠宰的。
【由黃哲融綜合報導,取材自White House Statements and Releases,2022年01月03日;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2年01月04日;ST&R,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