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ed States - Tariff Measures on Certain Goods from China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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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國於2018年8月23日起,對來自中國大陸共279項價值160億美元之產品,加徵25%的進口關稅。對此,中國大陸主張,美國此舉已違反下列WTO規定,並向美方提出諮商請求: 1. 1994年GATT第1.1條、第2.1條(a)款及(b)款。 2. DSU第23條。 中國大陸將保留在諮商程序中,就上述措施提起額外主張及法律事項之權利。中國大陸並期待收到美國對諮商請求之回應,以便確定雙方同意之諮商日期。
原告: China【中國大陸】
被告: United States【美國】
第三國:
所涉協定: DSU, GATT
重要時程:
階段時程日期
Request Date2018/08/23
文件清單:
標題通知日期文件編號詳細內容
1 United States - Tariff Measures on Certain Goods from China II - Communication from the United States
美國於2018年8月31日通知爭端解決機構,同意中國大陸的諮商請求。諮商日期有待雙方確認。
2018/09/03WT/DS565/2 詳細內容
2 United States - Tariff Measures on Certain Goods from China II - Request for consultations by China
美國於2018年8月23日起,對來自中國大陸共279項價值160億美元之產品,加徵25%的進口關稅。對此,中國大陸主張,美國此舉已違反下列WTO規定,並向美方提出諮商請求: 1. 1994年GATT第1.1條、第2.1條(a)款及(b)款。 2. DSU第23條。 中國大陸將保留在諮商程序中,就上述措施提起額外主張及法律事項之權利。中國大陸並期待收到美國對諮商請求之回應,以便確定雙方同意之諮商日期。
2018/08/27G/L/1260, WT/DS565/1 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