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預定於本(2019)年2月2日起,針對部份鋼品採行防衛措施。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本(1)月4日上午邀集我鋼鐵出口業者、公協會討論本案因應做法。
為因應全球鋼鐵產能過剩及美國232鋼品措施,歐盟於上(2018)年3月26日對進口鋼品進行防衛措施調查,結果如下:
一、 進口增加造成歐盟會員國境內產業損害之虞:歐盟鋼品進口來源國主要為土耳其、俄羅斯、韓國及中國大陸等,歐盟近年鋼品進口量持續增加,自2013年的1,832.9萬噸成長至2017年的3,009.4萬噸(詳下表),此一趨勢在美國依貿易擴張法232條款對鋼品採取貿易措施後更為顯著。232措施採行後,美鋼鐵產能持續擴增,進口相對減少。全球鋼鐵出口業者另尋其他替代市場,有證據顯示歐盟鋼品進口有突發、急遽及顯著增加之情形,且進口市占率持續上升,致使歐盟鋼鐵產業有遭受嚴重損害之虞。
項目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歐盟防衛措施涵蓋鋼品進口量 | 18,329 | 21,868 | 26,552 | 29,141 | 30,094 |
市占率 | 12.4% | 14.1% | 16.6% | 17.6% | 17.8% |
單位:千公噸
二、 進口鋼品增加情形:歐盟調查報告將防衛措施涵蓋鋼品歸納為三大項鋼品,包括板材(主要用於建材、家電、車輛)、長材(主要用於航太、建築、扣件)及鋼管(主要用於化學汙水處理等)三大項呈現進口統計成長情形:
項目 | 2013 | 2017 |
進口量 | 市佔率 | 進口量 | 市佔率 |
板材 | 12,327 | 14.1% | 20,299 | 20.7% |
長材 | 4,001 | 7.9% | 6,465 | 11.2% |
鋼管 | 2,001 | 20.2% | 3,330 | 25.1% |
單位:千公噸
三、 防衛措施內容:歐盟將自2019年2月2日起,對鋼品進口實施為期3年的防衛措施(自2018年7月採行臨時性防衛措施起算3年):
(一) 關稅配額:關稅配額數量將依照2015-2017三年平均進口量,以每年加計5%之方式核配,配額外鋼品進口將課徵25%關稅。
(二) 國家配額及全球配額交叉使用:
1. 全球配額:歐盟認為國家別配額是維持過去貿易流量的最佳作法,惟用於車架、橋樑及建築之「非合金及其他合金熱軋鋼板捲和條鋼品」,因約有60%的該類鋼品進口刻正遭歐盟課徵反傾銷稅,爰該類鋼品進口將採全球配額方式管理。
2. 國家配額:歐盟對具實質出口利益者(據悉,占歐盟進口量比率須達5%)依2015-2017年之進口量核予「國家配額」,其餘國家則將共同使用剩餘配額。
上述採行國家配額之鋼品中,我國在用於馬達、家電、建材、船舶、工業配管之非方向性電磁鋼片、金屬塗層鋼品、不銹鋼熱軋板及其他焊接鋼管等之鋼品,占歐盟自全球進口比例逾5%,爰獲配國家配額。另我國未獲國家配額之鋼品,仍可與其餘國家共同使用各類別鋼品的剩餘配額。
據我國海關統計,2017年我鋼鐵產業產值約新臺幣1.12兆元,其中約7成內銷,3成為外銷,歐盟為我該等產品第2大出口市場,僅次於東協國家。2017年我輸歐涵蓋鋼品金額約為14億美元,重量約139萬噸(占我出口同類鋼品至全球總量約12%)。
有關歐盟防衛措施對我可能造成之影響,鋼鐵公會表示,歐盟防衛措施雖依過往3年平均進口量,每年加計5%核配配額量,惟歐盟近3年自我進口主力鋼品之進口量多呈逐年成長趨勢,爰國家配額之措施恐影響我業者出口利益。舉例而言:
一、 我獲有國家配額之鋼品:依歐方統計,我輸歐量由2015年之35.6萬噸成長至2017年之84.9萬噸,歐盟依據2015-2017三年進口平均給予我國約53萬噸國家配額,倘該配額用罄,即須與其他國家共同競爭約65萬噸之剩餘配額,該等配額用罄後,我銷歐鋼品將被加徵25%關稅,爰對我該等鋼品出口仍將造成相當程度的影響。
二、 我未獲國家配額鋼品,依歐盟統計,我2017年出口量約3.1萬噸,須與其他國家爭取約394萬噸的共同配額,配額用罄後我鋼品出口將被加徵25%關稅。
本案自歐盟展開調查迄今,貿易局已與鋼鐵公會、業者代表及工業局多次開會研商我方立場,爭取我業者利益,對於歐盟仍決定採取防衛措施表示遺憾。貿易局將持續與業界密切聯繫,並透過與歐盟諮商瞭解後續防衛措施的實施作法,如:生效日前在途貨物能否排除適用防衛措施等,以維護我業者權益。
貿易局本新聞稿發言人:劉副局長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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