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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決定對進口肥料實施臨時防衛措施 我國研商爭取權益

-2017/08/30


越南工商部競爭管理局於2017年5月12日對進口肥料展開防衛措施調查,並於8月4日公告初步調查結果,決定自公告日起15日後(2017年8月19日)對進口肥料實施不超過200日之臨時防衛措施(即至2018年3月6日),將課徵每公噸1,855,790越盾(約93美元)之臨時防衛稅。遭此措施影響之產品稅號包含3105.10.20、3105.10.90、3105.20.00、3105.30.00、3105.40.00、3105.51.00、3105.59.00及3105.90.0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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