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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更新對伊朗制裁名單,我商與伊朗合作需評估風險

-2017/07/24


美國務院於本(106)年7月18日宣布,確定伊朗迄今仍遵守美、英、法、中、俄及德等6國共同與伊朗所簽署之減核協議(Joint Comprehensive Plan of Action),美國將繼續履行該協議之承諾,對伊朗暫停部分制裁措施。惟美國對於協助伊朗發展飛彈系統、協助伊朗軍方或伊朗革命衛隊採購、及涉及跨國犯罪等18個組織或個人,施以新的制裁措施,禁止美國人與上述受制裁對象進行交易,並凍結其在美國境內資產(如附件)。


美國雖暫停對伊朗實施若干制裁,我國廠商仍需注意,勿與美國財政部制裁名單內所列對象進行商業交易,且不可涉及與伊朗有關之恐怖主義、人權侵犯及導彈發展等活動,以避免可能衍生的風險。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2397-7103、0978-623-862
電子郵件信箱:dwhsu@trade.gov.tw

 

業務聯絡人:貿易安全與管控小組陳副執行秘書韻如
聯絡電話: 2397-7368、0914-000-058
電子郵件信箱:vanessa@trad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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