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5
貿易救濟動態週報 - 第713期
歐洲議會的內部市場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Internal Market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Committee)於本(2017)年4月25日進行投票,以29票對2票通過1項法規修正草案,禁止企業對跨境電子商務網站採行地理封鎖(geo-blocking),即根據網路使用者的地理位置限制其網購商品及服務。該項法規草案將擴大禁止對包括軟體、電腦遊戲及電子書等數位內容的地理封鎖,文本尚須經歐洲議會及歐洲理事會審議通過才生效。歐盟執委會於2016年5月即提交上述草案,可望成為數位單一市場策略(Digital Single Market strategy)之一部分,目的在消除歐盟各會員國間跨境網購的壁壘,制定一致性規範以提升數位經濟的創新功能。歐洲議會一位波蘭籍負責預擬法規草案立場之立法者Róza Thun則指出,該項草案的目的係在消除對消費者網路購物任何形式的歧視。
歐洲消費者組織(European Consumer Organization,BEUC)主席Monique Goyens於本年4月25日的一項聲明指出,即使該項跨大範圍的修正規定維持將賽事轉播及影片等視聽內容排除,對消費者而言仍是一大勝利。目前歐盟立法者必須再努力將賽事轉播、影片及電視納入禁止地理封鎖的項目。
數位歐洲公司的政策經理Marion Ebel指出,此次草案中歐盟執委會所提出的數位內容最後是否完成立法仍難以預測。因為該項修正案將增加供應商的負擔,必須檢視以確認其數位內容商品目錄中有哪些要因著作權因素而採地理封鎖。
世界貿易組織(WTO)與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UN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UNCTAD)亦於本年4月24日至28日在內瓦總部共同舉辦一項電子商務週活動,邀請貿易政策專家包括WTO秘書長Roberto Azevêdo及全球最成功的網路公司包括阿里巴巴集團創辦人馬雲、eBay及Paypal公司等代表出席。該活動將計畫協助貧窮國家及小型企業進入銷售額高達25兆美元的全球電子商務市場。
在本年底預定召開之WTO部長會議,包括中國大陸、歐盟及美國等主要的WTO會員均希望調和國際電子商務實務作法,惟印度及南非等部分會員則反對制定多邊電子商務協定。
針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公司創辦人馬雲於本次活動的發言,認為網際網路應視為一項公用設施,以提供全球發展充分的基礎設備。同時美國總統川普的電信通訊監管單位預計發布一項使網路中立退步的提案。WTO秘書長Azevedo作出評論表示,電子商務公司不應擔憂新的國際法規可能阻礙其經營能力。透過討論法規及其授權,使相關規定更趨一致性,分享最佳方案,且可由先前錯誤的經驗中學習,不致重蹈覆轍。
WTO於1998年已考慮提出電子商務法規,期望能深入21世紀電子商務的議題,如跨境資料流動、網路中立性原則、本地化規定、網路安全及消費者隱私權保護等。WTO秘書長Azevedo並表示,百分之百確信如果不著手推動,電子商務將為大公司所掌控獨占。
阿里巴巴集團創辦人馬雲則指出,針對網際網路應採行寬鬆的管理方式,並表示將與UNCTAD共同合作使電子商務全球化並提升網路基礎設施,確保每個人均能使用該項公用設施,並敦促政策制定者對電子商務應以無為而治的監理態度,而非僅關注隱私權及網路安全,敦促全球法規授權改以聚焦於鼓勵企業及基礎設施投資,減少對電商公司課稅。並認為全球化及貿易仍是未來30年創造就業機會的解決之道。(參本週報第673、6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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