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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延長製造紙箱之裱面紙版防衛措施4年

-2016/06/17


 

菲律賓自2011715日起針對進口裱面紙版課徵防衛關稅每公噸1038.42披索,期間為3年。2012年菲國廠商提出延長防衛措施之申請,菲方經調查後作成決定再延長課徵防衛關稅3年至201612月。

 

2016229日菲國廠商再度提出延長防衛措施之申請,菲律賓關稅委員會34日啟動調查,並於本(2016)66日公告完成該項調查報告,建議針對裱面紙版產品實施延長防衛措施4(估算約自201612月至202012月止),第一年課徵每公噸986.5披索(較目前防衛稅每公噸1038.42披索調降5%)之防衛稅,並將逐年調降5%,以利菲國國內產業執行調整計畫及提升競爭力。

 

本次菲律賓延長實施防衛措施裱面紙版產品,可作為紙器加工及紙品加工用途,係製造各種用途紙箱及紙盒之重要表面材料。據菲律賓進口服務局(BOC-EIEO)資料顯示,2011年至2015年菲國自我國進口裱面紙版數量分別為1,461公噸、527公噸、2,989公噸、1,837公噸及821公噸,合計7,635公噸,占菲律賓進口裱面紙版35,709公噸之21.38%

 

貿易局除於本案菲方調查期間派員出席公聽會表達我國之立場,另檢視菲方之決定及程序是否符合WTO相關規定,為我商爭取應有權益。此外,貿易局已致函菲方就展延該防衛措施表達強烈關切,並認為自2011年起實施6年的防衛措施,已有充分時間給予菲國產業進行產業調整,將持續透過多邊及雙邊場域向菲方表達。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2397-71030978-623-862

電子郵件信箱:dwhsu@trade.gov.tw

 

業務聯絡人:雙邊貿易一組施科長惇怡

聯絡電話:2321-28240910-019-726

電子郵件信箱:fibi@trad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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