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大陸持續擴充石化、鋼鐵及電子資訊零組件等產品產能,不但造成其境內產銷失衡,且為去化過剩產能往往大量低價出口,已嚴重影響他國企業的獲利與產業發展。特別是2008年以來全球經濟成長趨緩,各國為保護國內產業,針對中國大陸展開反傾銷調查並課稅。中國大陸業者為了規避反傾銷稅,轉而增加對我國下單採購組裝後再輸出,或以產地偽標自我國違規轉運出口,連帶使得我國常因此一併受到波及,被展開反傾銷、反規避調查或課稅,例如美國對我國的太陽能產品、歐盟對我國不鏽鋼等課徵反傾銷稅等案件,均對我國產業造成嚴重影響。
為協助廠商及維護我相關廠商權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積極蒐報中國大陸產品被課反傾銷案件,並即時轉知我相關公會及業者,妥為因應。為避免我廠商成為被控告之對象,請駐外單位積極掌握國外提控消息,隨時回報國內,俾利國內有更多時間因應與防範。另為增強我國業者應訴能力,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已透過工總提供國內業者面臨反傾銷問題時之專業與及時的諮詢與輔導,並提供補助業者及公會聘請律師進行答辯與因應之部分費用。倘發現外國反傾銷調查相關程序有不合理之處,則依據WTO反傾銷協定透過多邊、雙邊管道提出我國政府意見並要求予以改正,倘若未能獲得我方滿意的說明,則將綜合考量後訴請WTO爭端解決處理。
另為因應日益增加之反規避調查案件,政府相關單位將加強違規轉運、查核原產地申報及文件、加強查核零組件組合、拆裝。為避免我國相關產品遭致反規避或反傾銷調查產生負面影響,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已透過全國工業總會進行多場座談會加以宣導說明,例如於本年3月舉辦3場「預防勝於應訴:反傾銷、反規避與原產地」研討會。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也呼籲國內業者出口貨品時,千萬不可協助中國大陸業者涉及任何形式之規避行為,以防止我國產品因而遭受進口國展開相關調查並課稅。
反規避 Anti-Circumvention:
係指進口國為防止出口國廠商為規避其產品被課徵確定反傾銷稅,所採取的相關因應措施。當進口國對某一出口國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時,出口國廠商為了使產品不被課稅,而採取將產品零組件送至第三國組裝後再出口到進口國,或將原先應該被課稅的產品作些微改變後再出口等等迂迴行為。而這些行為將對進口國的反傾銷稅產生折扣效果,也會繼續對進口國的產業造成損害,因此美國、歐盟、巴西等國家均對規避反傾銷稅的行為設有法律規定,可以對協助出口國規避之第三國廠商展開反規避調查並課徵反規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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